《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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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3 16: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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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证办理适用的范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广电证受理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电证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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