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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4-15 16:44:22
外资代表处也称外商代表处,全称为“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主要功能就是代表母公司
处理当地的相关事务,接待母公司来宾,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合作关系。
外资或外商代表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不能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外资代表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无法直接实现营利,那么为什么不设立外资公司
,直接进行经营活动呢?
设立外资代表处有什么用?
1、很多外商在来中国投资之前,由于对中国于市场了解程度不深,不利于做商业判断,因此,他们可以通过设立代表处,进行市场调研
,了解市场,发掘商机,同时,利用代表处与当地政府、企业打好关系,寻找合作伙伴等。
2、在外商与国内企业有了初步的合作之后,并且国内供应商已经可以直接和外资母公司进行合同签订货物交付,代表处的作用就在于接待联络,并且对合作进行监督。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
1、外国企业应成立一年以上,具有良好银行资信,且属于一般贸易、生产型及货运代理
等公司,才能在中国设立代表处;
2、外资代表处的注册地址必须在涉外写字楼内。
3、设立外资代表处的主体只能够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贸易组织,外国政府机构或者国际组织
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则需要各国政府间的相关协定。
台湾企业如果要在大陆设立办事处,企业成立年必须限要达到5年以上,并且需要经过中央对外经贸
合作部的审批,其他的则是由升级经贸委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能设立办事处。
4、想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外国企业,还要具有与中国企业之间的往来证明,比如贸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