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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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15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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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前海公司不能办理):

  1、必须是合法的工商主体,即事先取得营业执照。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设立中央厨房或从事集体餐饮配送服务的,应当在主体业态之后用括号标注。

  (2)所需地点:

  1、对食品原料进行加工、加工、销售、储存,与所经营的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保持食品原料的加工、销售、储存,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一定距离。

  2、拥有与所经营食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漱、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鼠、虫、洗,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及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合理的设备布置和工艺流程,防止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到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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