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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4-22 16:43:55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特许人备
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
、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企业仅有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需提交经营资源许可使用协议。
3.符合“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
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类别的经营许可证
;
(2)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类别的经营许可证距离申请时间应满一年;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备案品牌的所属经营范围;
(4)特许人的公司章程;
(5)特许人及直营店的房屋租赁合同
或产权证明;
(6)开具“两店一年”证明文件;
(7)各地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
备注: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材料时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
4.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
(1)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的规定,特许人应在签订份特许经营合同的15日内进行特许经营备案;
(2)特许人逾期备案的,需提交逾期备案说明书;
(3)份特许经营合同中所约定的经营资源需与备案的特许品牌一致;
(4)份特许经营合同需满足《商业特许经营条例
》条所规定的合同内容。
5.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特许经营合同需约定商业特许经营所备案的条款,如冷静期条款、经营资源条款、特许
经营费用
条款等。
6.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
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
准文件。
8.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
10.备案授权委托书。
备案授权委托书需附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