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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2 09:33:26
我司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备案+法律意见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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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异常经营之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
突破 “其他类私募长期无在管基金” 瓶颈!私募金管理人异常经营专项法律意见为您激活展业资格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含 QDLP 等试点机构)若长期处于 “无在管私募基金” 状态,已触发第四类经营异常情形。根据文件规定,此类管理人已被限制新增展业,需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证明 “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否则将被认定为 “空壳机构” 予以注销。此时,一份能充分论证 “展业规划可行性” 与 “合规基础扎实性” 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是激活展业资格的关键 —— 而我们的服务,正为您构建这一论证体系。
“其他类私募长期无在管基金” 的风险特殊性,在于其 “业务灵活性” 与 “监管审慎性” 的矛盾。其他类私募投资范围较广(如不动产、红酒等),但长期无在管基金易被质疑 “无实际展业能力”。例如,某其他类私募机构因 2 年无在管基金,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仅简单说明 “正在筹备新基金”,未展示具体储备项目,终被协会注销。这揭示了关键:此类异常的化解,需用 “具体证据” 证明展业潜力,而非空泛承诺。
我们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针对 “长期无在管基金” 场景设计 “潜力证明 - 规划落地 - 合规保障” 三维方案。首先,系统证明展业潜力:梳理管理人在另类资产领域的核心优势,如某机构专注于城市更新项目,需附团队过往参与的 3 个成功案例(含项目评估报告、退出收益数据);核查核心成员资质,如具备不动产估值师资格、另类资产投资经验等,用简历与项目履历证明 “能力与业务类型匹配”。其次,详细披露项目储备:整理已进入尽调尾声的另类资产项目资料,如某商业地产资产包的产权证明、租金收益测算、改造方案,明确新基金的规模、期限、退出方式等核心要素,附与合作方的意向协议,证明 “项目具备可落地性”。后,严谨设计合规展业保障:制定《新基金备案执行表》,明确 “2 个月内完成基金合同起草、4 个月内通过协会备案” 的具体步骤与责任分工;完善与另类资产匹配的内控制度,如不动产基金需建立 “产权核查 - 风险评估 - 投后管理” 全流程机制,附制度文件与风控节点示意图。在法律意见书中,将潜力、储备、保障串联成闭环论证,向协会证明 “无在管基金是暂时调整,展业重启具备坚实基础”。
某其他类私募机构因 “18 个月无在管基金” 触发第四类异常,我们介入后,协助其整理 “团队参与 5 个文旅项目改造” 的业绩资料,补充某古镇开发项目的尽调报告,制定 “文旅资产证券化基金备案计划”。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因论证具体、规划详实,获协会认可,成功激活展业资格。
其他类私募的 “灵活性” 需以 “扎实展业能力” 为支撑,长期空壳化必然被清退。选择我们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服务,您将获得:潜力优势系统梳理、项目储备呈现、合规保障严谨设计,让力量助您突破瓶颈、重启动能。现在联系我们,即刻启动资格激活程序,莫让长期停滞沦为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