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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0 09:33:47
股权基金的存续期限是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时间维度,它不仅关系到基金投资策略的实施,还影响着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和资金流动性安排。在股权基金备案时,对存续期限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私募基金应当约定明确、合理的存续期,不得约定无固定期限。这一规定避免了基金运作的不确定性,使投资者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资金将在多长时间内被锁定。明确的存续期限有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的财务规划和投资目标,合理配置资金。若基金约定无固定期限,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长期无法赎回的风险,影响其资金的灵活性和使用效率。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而言,约定的存续期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少于 5 年。这是考虑到股权基金的投资特点,从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到后期的管理增值以及zui终的退出,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一般来说,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后,需要经过数年的培育和发展,企业才能达到理想的上市或被并购条件,实现基金的投资回报。若存续期过短,可能导致基金在项目尚未成熟时就不得不被迫退出,无法实现项目的zui大价值,损害投资者利益。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存续期不少于 7 年的私募股权基金,这样更充裕的时间可以让基金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深入挖掘项目潜力,提升投资成功的概率。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合同中约定存续期不得少于 5 年,并不意味着基金产品必须要实实在在地存续并运作 5 年。基金产品可以提前清算,也就是说实际运作期限可以不到 5 年,但基金合同中必须具有存续期不得少于 5 年的约定。这给予了基金一定的灵活性,在遇到特殊情况,如投资项目提前成功退出,基金业绩已达到预期目标,或者投资项目出现重大问题,继续运作将面临更大风险时,基金可以选择提前清算,及时将资金返还给投资者。
存续期通常由投资期和退出期组成,不包括延长期。投资期是基金进行项目投资的阶段,在这个时期,基金管理人会积极寻找优质项目,进行尽职调查、谈判和投资决策。退出期则是基金将之前投资的项目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现,实现投资收益的阶段。明确投资期和退出期的划分,有助于基金管理人合理安排工作节奏,提高投资效率。若将延长期纳入存续期的常规计算,可能会模糊基金的正常运作时间节点,不利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基金运作情况的准确评估。
在股权基金备案过程中,我们提供的备案服务会协助基金管理人准确设定存续期限。我们会根据基金的投资策略、目标项目的特点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专 业的建议,确保存续期限的设定既符合备案要求,又有利于基金的实际运作。我们还会在基金合同的拟定和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存续期限相关条款的表述,确保其清晰、准确、合规,避免因存续期限条款的瑕疵而影响备案进程。通过我们的专 业服务,助力基金在存续期限的设定和备案环节顺利推进,为基金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