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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港星集团司盟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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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10-20 10:48:21
公司名称规范
必须以“有限公司”(中文)或“Limited”(英文)结尾;支持中英文双语命名,但不可仅用中文。
禁用敏感词汇如“银行”“保险”“皇家”等,除非获得特别审批。需提前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查册确认名称可用性(通常5分钟内出结果)。
股东与董事要求
人数:至少1名股东和1名董事,可由同一人兼任;无国籍限制,年满18周岁即可。
身份文件: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及近3个月住址证明(如水电账单、银行对账单);企业股东则需公证其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
新增合规项:内地申请人须提交征信报告并完成公证手续,以通过信用审查。
注册资本门槛降低
最低仅需1,000港元(无需实缴),无上限;股东责任以认缴额为限。过高注册资本可能增加未来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成本,建议根据业务需求合理设定。
注册地址与法定秘书
实体地址:必须提供香港本地真实有效的商业地址(不接受邮政信箱),可通过持牌秘书公司租赁获取。
法定秘书义务:必须委任香港居民或持TCSP牌照的秘书公司担任,负责接收政府函件、处理合规申报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