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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青沐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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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12-30 09:09:19
基础时限: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火报告,需在签发之日起 1 年内有效,以报告落款的签发日期为起算点,超期将被视为无效,无法通过审图与现场核查。
适用边界:该时限适用于所有特装展位(含绿色特装 A/B 型)及标改特项目,覆盖板材、型材、织物、涂料等全部需防火检测的搭建材料,无展区或材料类型例外。
批次锁定:报告仅对送检批次材料有效,不同批次材料需单独提供对应有效期内的报告,不得跨批次复用。
二、特殊情形与例外条款| 标准更新 | 立即失效(无论是否到期) | 如 GB 8624 等标准修订,旧报告需重新送检 |
| 材料变更 | 需重新出具报告 | 材料配方、工艺、规格改动,原报告作废 |
| 认证同步 | 与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致 | 带自愿性 / 强制性认证的材料,报告随证书到期 |
| 型式报告 | 需额外附年度抽检证明 | 型式检验报告若超 1 年,需补近 1 年批次抽检报告 |
时间计算:按 “签发日→当届开幕日” 核算,如报告 2024-12-29 签发,2025-12-29 前(含当日)的展会均有效,跨届需重新检测。
材料复用:模块化可重复使用材料,每届参展前需核查报告有效期,超期需重新送检或提供材料未改动的延续证明(第三方机构出具)。
审核要求:审图与现场核查时,需提供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