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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0 09:22:38
EN ISO 16231-2:2015(WI=00144300)是自走式农业机械静态稳定性评估的实操性专项标准,作为EN ISO 16231-1:2013原理标准的落地支撑,需与其配套使用,专项要求优先通用要求。其适用范围涵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式喷雾机等各类自走式农机,聚焦停放、低速作业等静态场景,管控静态倾翻阈值、测试流程、判定准则等核心内容,核心目的是明确静态稳定性的确定方法与标准化测试程序,精准验证农机静态抗倾翻能力,为CE认证提供可追溯测试依据,契合欧盟《机械指令》(2006/42/EC),大型自走式农机(满载质量≥10t)须经NB机构认证。
二、核心要求:静态稳定性的确定方法及测试程序要点核心要求围绕“确定方法标准化、测试程序规范化”,结合自走式农机田间静态作业特性(斜坡停放、载荷固定、地面松软),衔接第1部分原理,明确静态稳定性确定方法与实操测试流程,重点如下:
静态稳定性确定方法:采用“计算+验证”双重方式,计算方法基于重心投影原理,计算机器重心相对于倾翻轴线的静态稳定性系数(需≥1.1),明确倾翻轴线(车轮/履带连线、对角线连线)的判定规则;验证方法通过物理测试,核验计算结果的准确性,确保静态稳定性符合预设阈值,覆盖不同配置下的稳定性核算。
测试设备与环境要求:需使用精准可控的倾斜平台(倾角调节精度±0.1°),测试地面需平整、坚硬,环境温度控制在-10℃~40℃,无明显风力干扰;配备重心测量仪、倾角记录仪等设备,所有测试仪器需经校准合格,确保测试数据精准可追溯,倾斜平台需符合ISO校准规范。
核心测试程序:第一步配置机器至最不利稳定状态(满载、加满燃油、按最不利情况布置配重与农机具);第二步固定机器(锁死制动器、轮胎按规定充气);第三步缓慢倾斜平台,记录临界倾翻角(支点即将离地时的角度);第四步重复测试3次,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测试过程全程记录数据,形成完整测试记录。
测试判定与修正要求:通用机型空载横向临界倾翻角≥30°、纵向≥25°,满载时横向≥28°、纵向≥23°,稳定性系数≥1.1即为合格;针对松软、泥泞地面,修正车轮下沉量(≤50mm需重新测试),不同轮距、配重配置需分别测试,确保全工况静态稳定性达标。
标识与文档要求:机身显著位置粘贴倾翻警示标识(文字≥10mm),标注标准编号、WI编号、临界倾翻角限值等关键信息;说明书明确测试程序要点、静态安全操作边界,技术文件需包含测试报告、重心数据、稳定性系数计算书等,留存至产品退市后5年以上,支撑CE认证审核。
三、机构专属服务:助力自走式农机合规出海针对本标准及产品特性,结合EN ISO 16231-1原理标准与CE认证要求,提供全流程合规解决方案:
定制化标准详解:解读标准测试程序与确定方法,梳理与原理标准的协同逻辑,排查测试流程、判定阈值等核心合规风险;
全维度精准检测:依托校准合格的测试设备,开展倾斜平台测试、重心测量等专项项目,严格遵循标准测试程序,出具符合CE认证的检测报告;
协助编制技术文件:对接欧盟公告机构,编制测试报告、稳定性计算书等文件,确保符合CE认证技术文件留存要求,支撑NB机构审核;
针对性优化建议:针对临界倾翻角不达标、稳定性系数不足等问题,提供配重布局、机身结构优化等方案,助力产品合规。
无论您是生产企业、贸易商还是经销商,我们均提供专业合规支持,助力产品通过CE认证、合法出海,欢迎咨询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