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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17:47:03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认定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项目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已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产品生产或销售许可等资格。
(四)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五)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认定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分为通用申请材料与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所有材料需严格遵循装订规范提交。
(一)通用申请材料
1.申报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定位“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绿色低碳扶持计划”在线填报,提供系统打印的纸质原件;
2.项目实施方案原件;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可通过电子证照获取的,无需提供纸质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可通过电子证照获取的,无需提供纸质件);
5.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6.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若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可提供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7.项目财务报表:由企业法人签字的项目财务报表复印件;
8.合规许可文件: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如土地、环保相关批准文件);
9.实施保障证明:人员、设施等主要实施条件的保障证明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1.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1)创新与合作证明: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团队人员情况说明、合作协议、销售合同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2)资质与行业地位证明:zhiming品牌证书、获奖证书、国家及省级相关批复文件、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的证明材料、行业占有率数据、行业排名证明、用户评价等;
(3)资金投入证明:项目已投入资金的相关材料(如购买合同、大额发票、设备清单等)。
2.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1)基础能力证明:知识产权证书、团队人员情况说明、合作协议、销售合同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2)服务资质与影响力证明:zhiming品牌证书、获奖证书、国家及省级相关批复文件、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的证明材料、服务对象名单、用户评价、行业占有率数据、行业排名证明等;
(3)资金投入证明:项目已投入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合同、大额发票、设备清单等)。
材料通用规范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材料需额外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认定流程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遵循“线上申报—材料提交—多层审核—公示拨付”的全流程规范,具体步骤如下:
1.指南发布: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与时间节点;
2.网上申报:申请人对照指南要求,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完成线上申报并填报相关信息;
3.材料提交:申请人向行政服务大厅收文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初审: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5.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审,并委托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6.现场考察: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及包含建设投资的产业服务体系项目开展现场考察;
7.资助拟定:根据评审、审计及考察结果,拟定各项目资助金额;
8.社会公示:将拟定的资助方案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9.计划下达: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10.资金拨付:按资金计划向申报单位拨付资助资金。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认定奖补政策
(一)支持数量限制:资金支持有数量限制,并且受制于专项资金的年度总额。在同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和公共服务项目的细分领域内,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支持。
(二)资助方式:
1.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费用的30%,单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为1000万元。
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组成,其中建设投资至少占总投资的50%。
2.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①公共服务:事后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费用的50%,最高资助额度为300万元。实际投入包括设备及工具(软硬件)、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等。
②高端展会:
对于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提供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对于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费用的50%,最高资助额度同样为300万元。
每年在每个领域内,资助的高端展会数量不超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