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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7 15:06:05
可以,但有条件:贸易公司可以显示在中韩 FTA 产地证(FORM K)上,但不能随意作为 “生产商”,且各地海关 / 贸促会口径不一。
一、常见两种写法出口商(第一栏):贸易公司
贸易公司有进出口权、在海关 / 贸促会备案即可自己申请。
正常显示:出口商 = 贸易公司;生产商 = 实际工厂。
生产商(第二栏)写贸易公司
有些口岸 / 贸促会允许直接填贸易公司;
有些不允许,只能找代理出证(代理抬头显示在第一栏,贸易公司可放在生产商或货描处)。
官方填制说明没有禁止生产商为贸易公司,但各地审核松紧不同。
实操:
二、贸易公司自己办 vs 代理办自己办(海关 / 贸促会)
出口商:贸易公司(可)
生产商:必须显示实际工厂(多数口岸不接受贸易公司)。
找代理办
第一栏:代理公司
第二栏:可填你的贸易公司(很多客户用来隐藏工厂)
货描下方:可再加你的贸易公司
韩国清关有效、不影响关税优惠。
三、建议✅ 出口商写贸易公司:完全可以,自己备案即可。
✅ 生产商写贸易公司:可以,但建议走代理更稳妥,避免当地海关卡审核。
✅ 不显示工厂:代理出证可做到,不影响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