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报告用途
- 通关、合规
- 检测范围
- 出口日本FCM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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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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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9:18:09
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FCM实验室公众号
日本370号公告重要更新:修订合成树脂材料规格、试验条件与测试方法
近期,日本发布了内阁府告示第95号《关于修订部分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通知》、消食基第361号《、容器、包装专用标准的修订整理》和消食基第362号《处理与、容器、包装标准相关的试验方法》的修订内容。
这些更新特别涉及370号公告第3章“、容器和包装”的合成树脂材料规格、食品模拟物选择、试验方法等方面,以下是关键更新内容。
修订背景
日本食品、容器和包装的正面清单制度已结束过渡期并开始正式实施。随着、容器和包装材质的多样化,修订前的370号公告未能覆盖到新型合成树脂材料。
为提高食品安全性并与正清单制度更好协调,2024年2月1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容器和包装规范和标准的部分修订草案”,并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正式修订版本。
往期链接:日本发布、容器和包装规范和标准的部分修订草案
修订的主要内容
内阁府告示第95号《关于修订部分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通知》提供了详细的条文修订前后对比,为了便于理解与使用,消食基第361号通知归纳了修订要点、消食基第362号通知补充了370号公告第3章中B部分未包括的试验方法。
B 、容器和包装的一般试验方法的修订
§ 根据其他章节的修改,删除或增加了测试
· 由于E部分的修订,删除B部分相应的一般试验方法;
· 部分方法从B部分删除后以通知形式表示(消食基362);
· D部分方法移动至B部分。
§ 溶出试验温度的修订
对于使用温度超过100°C的合成树脂、橡胶、金属罐等产品,溶出试验条件中的试验温度已由原先的95°C调整为90°C。这一变化适用于合成树脂制成的仪器或容器包装的制备方法。
D 、容器和包装或其原材料的规格的修订
§ 个别规格调整
增加高.锰.酸.钾的消耗量(主要成分为酚醛树脂、三聚氰胺树脂或脲醛树脂的合成树脂、容器和包装除外)
▲ 表1 合成树脂试验项目修订前后对比
§ 合成树脂个别规格中相关的物质变更
以聚氯为主要成分的合成树脂制或容器包装:磷酸甲酚酯→磷酸三甲.苯酯。
以聚烯为主要成分的合成树脂制或容器包装:挥发性物质→烯类物质。
E. 特殊用途、容器、包装标准的修订
§ 移动和修改的内容
(1)软饮料(原料用果汁除外)中对于可回收重复使用的透明玻璃容器包装的规定,将其移动到“D章节 或容器包装或这些原材料的材料分类标准”。
(2)牛乳、特质牛乳,山羊乳,改性乳,低脂乳,脱脂乳,加工乳和奶油所用的容器应为口内径为26mm或更大的透明玻璃瓶的要求,以及调制液态奶、发酵乳、乳酸菌饮料和乳饮料所用的玻璃瓶应为透明的要求,移动到D章节。
(3)将“乳等容器包装或这些原材料标准”中溶出试验中对模拟液的规定移动到B 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