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500.00/件
- 旅行社公司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范围:旅游业务
- 提供三名导游证
- 材料撰写、场地指导
- 电话
- 15618467993
- 手机
- 15618467993
- 发布时间
- 2026-09-06 08:10:00
上海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怎么办理?条件+流程+资料+费用完整全解
在上海设立旅行社并合法开展旅游业务,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是为您梳理的办理条件、流程、所需资料及费用说明。
一、 办理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企业资质: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若后期计划申请出境游资质,注册资本需不低于150万元)。
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期不少于1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营业设施:具备必要的营业设施,如2部以上直线固定、传真机、复印机,以及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人员配备: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如经理、计调人员),且需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
导游要求:有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的专职导游,需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 办理流程
工商注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取得营业执照。
提交申请:向拟设立地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现场核查: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经营场所、设施进行实地检查。
颁发证书:审核通过后,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部分区承诺10个工作日),由上海市文旅局核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缴纳保证金:取得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三、 核心资料清单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申请书》及《旅行社企业章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经理及计调人员的履历表与身份证明。
至少3名导游的导游证、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四、 办理费用
行政审批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行政审批费用。
质量保证金:需缴纳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非行政收费)。
代办服务费: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代办,市场代办服务费通常在3000元左右(具体视服务内容而定)。
建议在办理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致电所在区文旅局确认最新材料要求,确保一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