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500.00/件
- 旅行社公司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范围:旅游业务
- 提供三名导游证
- 材料撰写、场地指导
- 电话
- 15618467993
- 手机
- 15618467993
- 发布时间
- 2026-09-06 08:10:00
上海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怎么申请?条件、资料、费用及办理流程
在上海设立旅行社,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业务,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是申请该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一、 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经营场所: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若为租赁,租期自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
营业设施:具备必要的营业设施,如2部以上直线固定、传真机、复印机,以及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计算机等。
人员配备:拥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计调人员;需配备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并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
二、 申请资料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申请书及企业章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经理人员及计调人员的履历表与身份证明。
至少3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三、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向所在区的文化和旅游局(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受理审查: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核对,并可能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审批决定: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承诺办结时限通常为1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颁发证件:审核通过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缴纳保证金:取得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四、 办理费用
行政审批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时,不收取任何行政审批费用。
质量保证金:需依法存入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金及利息归旅行社所有,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
其他费用:可能产生代办服务费、场地租赁、人员社保等市场化成本。
建议在申请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详细咨询最新政策,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延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