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500.00/件
- 旅行社公司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范围:旅游业务
- 提供三名导游证
- 材料撰写、场地指导
- 电话
- 15618467993
- 手机
- 15618467993
- 发布时间
- 2026-09-06 08:10:00
上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流程:附完整申请资料准备清单
在上海设立旅行社并合法开展业务,必须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是办理该许可证的核心条件、标准流程及所需资料清单。
一、 办理条件
申请经营国内及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企业主体与资金: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固定经营场所:拥有产权或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且满足业务经营需要。
营业设施:配备2部以上直线固定、传真机、复印机,以及具备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专业人员: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和计调人员;需配备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的持证导游,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 办理流程
上海目前实行“线上+线下”双轨受理模式,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网上预审: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选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现场受理与核查:预审通过后,携带纸质原件至所属区文旅局窗口核验。部分区局会安排现场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办公场所、设备配置及人员在岗情况。
公示与批准: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通常为5-7个工作日),无异议则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
领证与后续:领取许可证正副本。领证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存入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三、 完整申请资料清单
《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申请书》(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旅行社企业章程(原件);
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说明(如设备清单及照片);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履历表、任职文件及社保证明;
至少3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劳动合同及近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出资人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办理过程中,务必确保营业执照地址与租赁合同地址完全一致,且导游证注册单位与申请公司一致,以免因材料瑕疵被退回。若后续计划升级为出境游业务,需在取得许可满两年且无违规处罚后,另行申请并增存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