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 价格
- ¥300.00/件
- 股权结构
- 无外资成份,纯内资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 3个人员+视频业绩
- 全包代办,3周
- 电话
- 15618467993
- 手机
- 15618467993
- 发布时间
- 2026-09-21 08:37:09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一文说清
在上海,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网络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及版权交易,必须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该许可由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批,实行全程网办。以下为您详细梳理办理条件与所需材料。
核心办理条件
主体与股权要求:申请机构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或企事业机构。企业必须为纯内资,股东穿透审查至最终自然人,不得含有任何外资、港澳台成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无法申请。
人员配置要求:企业需具备适应业务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通常要求提供不少于3名主要专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可通过“学历+业绩”或“中级以上职称”双路径进行证明。
合规与场地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且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记录。需具备与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提供商用或商住两用的场地证明。
必备申请材料
基础资质文件: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盖章版)以及全体股东签字的无外资承诺书。
人员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名主要专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业绩证明(如参与作品的截图及署名等)。
场地与规划文件: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部分情况下,审批部门可能要求提交业务可行性报告或经营计划书。
办理流程与时效
申请人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材料预审,预审通过后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现场核验。审批机关承诺办结时限通常为10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纸质许可证,该证有效期为2年。
办理该许可证是影视制作企业合规运营的前提。建议企业在申请前仔细核对自身股权及人员资质,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免影响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