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报告用途
- 自检、合规
- 检测范围
- 出口欧盟包装
- 报告周期
-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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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1 10:09:25
PPWR(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法规编号 (EU) 2025/40,是欧盟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通过、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 年 2 月 11 日正式生效,并于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强制实施的新一代包装监管法规。
它取代了实施近 30 年的旧包装指令 94/62/EC,核心变化在于:
简单说,从 "各国自己看着办" 变成了 "欧盟一刀切直接管",更严、标准更统一。
二、对什么产品有要求?
适用范围极广: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无论空包装还是带包装产品,无论材质(塑料、纸、玻璃、金属、复合材料),无论欧盟本土生产还是第三国进口,全部受管制。
具体涵盖:
· 组合包装(多件组合的外包装)
· 服务包装(餐饮、外卖、酒店用品包装)
· 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⁶⁺) 四种重金属总含量 ≤ 100 mg/kg(0.01%)
· 必须进行测试,准备欧盟符合性声明 (DoC)和技术文件
· 每种 PFAS(非聚合物类):< 0.025 mg/kg(25 ppb)
· PFAS 总和(含聚合物类):< 50 mg/kg(50 ppm)
· 包装企业必须重新设计产品、替换材料(如去 PFAS、提高再生料比例)
· 检测认证行业迎来大量新增需求(重金属检测、PFAS 检测、可回收性评估、技术文件审核等)
4. 贸易层面:形成新的 "绿色门槛" 对出口欧盟的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而言,PPWR 是继 REACH、RoHS 之后又一重要的绿色贸易壁垒。不合规产品将被禁止投放欧盟市场,面临罚款、召回甚至禁售。企业需提前布局材料替代、检测认证和供应链管理,否则将失去欧盟市场准入资格。
对出口企业的即时行动建议:8 月 12 日已过,当前最紧迫的是完成重金属四项检测和(如涉及食品接触)PFAS 检测,并准备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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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和四项重金属的测试,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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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盟各国对食品包装的要求是否一致,需要从两个维度来理解。在食品接触安全层面,欧盟通过(EC)No 1935/2004框架法规和各材质专项法规建立了统一的标准,所有成员国必须确保本国市场上的食品接触材料符合这些欧盟层面的要求。对于欧盟尚未制定协调标准的材质(如纸张、纸板、木制品等),各成员国可以保留本国的法规要求,这就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差异。例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对纸制食品接触材料有各自的限量规定,企业出口到不同国家可能需要满足不同的测试要求。在包装环保层面,PPWR实施之前,旧指令94/62/EC下各国的回收目标、EPR缴费机制、标签要求确实存在显著差异;但PPWR作为直接适用的法规,正在逐步消除这些差异,2026年8月12日起有害物质限制、符合性声明等核心要求已实现全欧盟统一,2028年起标签要求也将统一。EPR注册和缴费仍需在各成员国分别办理,因为PPWR统一了框架,但具体的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和费率仍由各国自行管理。
PPWR与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EC)No 1935/2004是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1935/2004法规管辖的是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能,核心关注材料向食品的迁移是否会危害健康;PPWR管辖的是包装的环境性能,核心关注包装的可回收性、有害物质含量和废弃物管理。对于食品包装而言,这两套法规适用,企业需要分别满足两者的要求。1935/2004法规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必须符合三大原则(不危害健康、不改变食品成分、不降低感官特性),并要求制造商出具符合性声明(DoC),这与PPWR要求的DoC是两份独立的文件,不能互相替代。在塑料材料方面,(EU)No 10/2011法规规定了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和迁移限量,企业需要通过迁移测试证明合规;而PPWR关注的是塑料包装的重金属含量、PFAS含量(仅食品接触包装)、可回收性和再生料含量。简单来说,1935/2004体系回答的是"这个包装接触食品是否安全",PPWR回答的是"这个包装是否环保、能否回收"。食品包装出口企业需要准备两套合规文件:一套是食品接触安全的DoC和迁移测试报告,另一套是PPWR的DoC和环保检测报告。
韩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由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原KFDA)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和管理,核心是《、容器和包装的标准与规范》。MFDS法规体系与日本JFSL 370有相似之处,都采用按材质分类制定规格标准的模式,涵盖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橡胶、纸张、等常见材质。MFDS对每种材质规定了材质试验(如重金属含量、单体残留、蒸发残渣等)和溶出试验(如铅、镉、砷等向模拟液的迁移)的项目和限值。韩国的食品模拟液包括水、4%醋酸、20%乙醇和正庚烷,测试条件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温度和时间确定。MFDS不断更新标准,例如对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物质的限制逐步收紧,并新增了对某些新型材料的规定。韩国市场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较为严格,产品通常需要提供由韩国认可实验室(如KOTITI、KTR等)出具的检测报告。MFDS法规与欧盟体系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韩国对某些物质的限量和测试条件有自己的规定,不能直接用欧盟或的检测报告替代。韩国的包装环保要求(如EPR、包装减量化)由环境部的《资源节约及回收利用法》管辖,与MFDS的食品安全法规是两套独立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