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广东杰信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 报告用途
- 自检、合规
- 检测范围
- 出口欧盟包装
- 报告周期
-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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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1 10:09:25
PPWR(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法规编号 (EU) 2025/40,是欧盟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通过、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 年 2 月 11 日正式生效,并于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强制实施的新一代包装监管法规。
它取代了实施近 30 年的旧包装指令 94/62/EC,核心变化在于:
简单说,从 "各国自己看着办" 变成了 "欧盟一刀切直接管",更严、标准更统一。
二、对什么产品有要求?
适用范围极广: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无论空包装还是带包装产品,无论材质(塑料、纸、玻璃、金属、复合材料),无论欧盟本土生产还是第三国进口,全部受管制。
具体涵盖:
· 组合包装(多件组合的外包装)
· 服务包装(餐饮、外卖、酒店用品包装)
· 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⁶⁺) 四种重金属总含量 ≤ 100 mg/kg(0.01%)
· 必须进行测试,准备欧盟符合性声明 (DoC)和技术文件
· 每种 PFAS(非聚合物类):< 0.025 mg/kg(25 ppb)
· PFAS 总和(含聚合物类):< 50 mg/kg(50 ppm)
· 包装企业必须重新设计产品、替换材料(如去 PFAS、提高再生料比例)
· 检测认证行业迎来大量新增需求(重金属检测、PFAS 检测、可回收性评估、技术文件审核等)
4. 贸易层面:形成新的 "绿色门槛" 对出口欧盟的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而言,PPWR 是继 REACH、RoHS 之后又一重要的绿色贸易壁垒。不合规产品将被禁止投放欧盟市场,面临罚款、召回甚至禁售。企业需提前布局材料替代、检测认证和供应链管理,否则将失去欧盟市场准入资格。
对出口企业的即时行动建议:8 月 12 日已过,当前最紧迫的是完成重金属四项检测和(如涉及食品接触)PFAS 检测,并准备技术文件和符合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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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和四项重金属的测试,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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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与日本JFSL 370的差异体现了欧盟和日本在包装监管理念上的不同取向。相同点在于两者都重视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管控,都对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设定限量,都要求企业确保产品合规。不同点非常显著:,法规不同,JFSL 370是纯粹的食品安全法规,只关注材料与食品接触时的安全性,完全不涉及环保性能;而PPWR是综合性包装环保法规,食品安全只是其中一部分(主要是PFAS限制),更大篇幅用于可回收性、再生料、减量化等环保要求。第二,管控方式不同,JFSL 370采用"材质规格+溶出规格"双重管控,既限制含量也限制迁移量;PPWR对重金属和PFAS采用材料总含量限制,不涉及迁移测试(迁移测试由1935/2004和10/2011体系管辖)。第三,JFSL 370有细致的材质分类标准,每种材质都有独立测试项目和限值;PPWR则对所有材质统一适用重金属和PFAS限值,不区分材质。第四,JFSL 370没有EPR、可回收性评级、再生料含量等要求,日本包装回收由《容器包装回收法》等单独法规管辖。企业出口日本和欧盟时,需分别满足两套不同的合规体系。
综合对比欧盟PPWR、GB 4806、日本JFSL 370、韩国MFDS和美国FDA五大体系,可以发现一个清晰的格局:欧盟PPWR是将食品安全与包装环保整合在同一部法规中的综合性法规,而其他四个体系都是纯粹的食品安全法规,包装环保由各自国家的其他法规另行管辖。在食品安全管控方式上,欧盟(10/2011)、(GB 4806)、日本(JFSL 370)、韩国(MFDS)都采用"正面清单+迁移限量"的模式,即规定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并限制其迁移量,而美国FDA采用"物质审批+暴露评估"的个案管理模式。在有害物质管控上,五大体系都对重金属有要求,但欧盟PPWR是采用"总含量≤100mg/kg"这一统一限值的,其他体系多采用迁移量限值。在PFAS管控上,欧盟PPWR走在最前列,2026年起对食品接触包装实施严格的三重限值,而其他国家也在跟进但进度不一。在环保要求上,PPWR的可回收性分级、再生料含量、空隙率限制等是独有的,其他国家目前没有同等力度的要求。这种差异意味着出口企业需要为不同市场建立独立的合规方案,不能期望"一份报告走天下"。
2026年8月12日是PPWR法规实施的标志性日期,从这一天起,多项核心要求正式对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产生强制约束力。首批生效的要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是有害物质限制,包括所有包装中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以及食品接触包装中和多基物质(PFAS)的严格限量;第二是符合性评估要求,所有包装必须附带欧盟符合性声明(DoC)和完整的技术文档,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均需承担相应的合规责任;第三是基础可回收性要求,所有包装必须按照可回收性设计原则进行设计,2026年至2030年为过渡期,暂不强制要求达到特定可回收等级,但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其包装具备可回收属性。经营者标识要求也同步生效,包装上必须标注制造商或进口商的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以及通信地址。这些首批要求构成了PPWR合规的基础门槛,企业如果在8月12日之后仍未完成合规准备,其产品将面临被海关扣留、被电商平台下架或被市场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