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Waste Regulation,简称 PPWR)将于 2026年8月12日起正式强制实施,并将取代《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PPWD)。法规要求覆盖包装设计、材料安全、可回收性、再生塑料含量、包装化、统一标签、重复使用目标、符合性声明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等多个方面。对于出口欧盟的包装企业、品牌商、生产制造企业、跨境电商及外贸企业而言,PPWR不仅影响包装本身,也将影响产品上市、客户审核、平台运营、清关交付及成员国EPR履约。本文将围绕PPWR的适用范围、核心定义、主要合规要求、程序性义务及出口企业应对路径进行梳理,为相关企业理解法规要求、识别合规风险并制定阶段性应对计划提供参考。
以上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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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和四项重金属的测试,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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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8年1月1日是PPWR设定的第二个重要升级节点,从这一天起,所有包装的可回收性等级必须达到或B级,即可回收率不低于80%。相较于2030年的C级(≥70%)要求,2038年的标准进一步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许多在2030年勉强达到C级的包装将在2038年面临合规压力。可回收性从70%提升到80%并非简单的线性改进,而是需要在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回收技术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性优化。对于塑料包装而言,需要进一步减少添加剂和色素的使用,提高材料的纯度和均一性;对于纸包装而言,需要减少塑料覆膜和防水涂层的使用,开发可在制浆过程中容易去除的功能性涂层;对于复合包装而言,则需要探索可在回收过程中实现材质分离的创新结构,或者转向单一材质解决方案。2038年的要求看似遥远,但考虑到产品研发周期、供应链切换周期和包装模具的使用寿命,企业实际上只有不到十年的准备时间。建议企业在制定2030年合规方案时就将2038年的更高要求纳入考量,避免短期方案在几年后又被淘汰。
PPWR的可回收性分级体系是一套基于技术标准的量化评估方法,旨在为包装的回收性能提供统一、可比较的评价指标。五个等级的划分依据主要包括:材料在现有回收设施中的可分选性、可再加工性、再生料的品质和市场价值、以及实际回收利用率等。包装是指在现有回收体系中能够被回收且再生料品质优良的包装,如透明PET瓶、无色玻璃瓶、铝罐等;B级包装的回收性能良好但略逊于;C级包装的可回收率不低于70%,是2030年起的准入门槛;D级和E级包装则因技术原因难以被有效回收,将被逐步禁止投放市场。评估需要依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协调标准(目前主要参考EN 13430系列标准)进行,企业可以自行评估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于复合软包装等结构复杂的包装,可回收性评估尤为重要,因为铝塑复合、纸塑复合等结构往往因难以分离而被评为D级或E级。企业应尽早对现有产品进行可回收性评级,对评级较低的包装制定替代或改进计划,避免在2030年大限到来时陷入被动。
包装化是PPWR的另一项核心原则,法规第9条要求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必须减少到满足产品安全、卫生和消费者接受度所需的限度。这一要求旨在遏制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资源浪费和废弃物产生。2030年1月1日起,法规对集合包装、运输包装和电商包装的空隙率设定了明确上限:包装内的空余空间不得超过50%。空隙率的计算方法是包装内部容积与产品实际体积之差除以包装内部容积,也就是说,产品至少要占据包装内部空间的一半。这一要求对电商行业影响尤为显著,很多电商企业为了防止运输损坏,习惯用大箱子装小商品并填充大量缓冲材料,这种做法在2030年后将不再合规。企业需要优化包装尺寸,做到"量体裁衣",根据产品大小选择合适的包装箱,并减少不必要的缓冲材料。当然,法规也设置了合理的豁免,对于易碎品、生鲜产品等需要额外保护的产品,可以在技术文档中说明空隙率超标的必要性。PPWR还禁止某些特定的过度包装形式,如将小包装不必要地组合成大包装、在产品外增加非功能性装饰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