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Waste Regulation,简称 PPWR)将于 2026年8月12日起正式强制实施,并将取代《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PPWD)。法规要求覆盖包装设计、材料安全、可回收性、再生塑料含量、包装化、统一标签、重复使用目标、符合性声明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等多个方面。对于出口欧盟的包装企业、品牌商、生产制造企业、跨境电商及外贸企业而言,PPWR不仅影响包装本身,也将影响产品上市、客户审核、平台运营、清关交付及成员国EPR履约。本文将围绕PPWR的适用范围、核心定义、主要合规要求、程序性义务及出口企业应对路径进行梳理,为相关企业理解法规要求、识别合规风险并制定阶段性应对计划提供参考。
以上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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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和四项重金属的测试,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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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的全称是《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正式法规编号为(EU)2025/40,于2025年1月22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于2026年8月12日起适用。该法规取代了实施近三十年的旧包装指令94/62/EC,是欧盟"绿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和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核心支柱之一。PPWR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它是一部"法规"(Regulation)而非"指令"(Directive),这意味着它在所有欧盟成员国直接适用,无需各国转化为国内法即可产生法律效力,从而消除了以往各成员国在包装环保标准上的差异。法规覆盖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无论其材质是塑料、纸张、金属、玻璃还是复合材料,也无论产品是在欧盟境内生产还是从第三国进口。PPWR的管控范围贯穿包装的全生命周期,从设计阶段的可回收性要求、制造阶段的有害物质限制,到使用阶段的标签标识,再到废弃阶段的回收处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构建了一套前所未有的统一监管框架。
检测和认证是PPWR合规的核心证据,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所有包装,必须进行四项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总含量检测,检测时需要将包装拆分为不同的均质材料分别测试,确保每一层都符合≤100mg/kg的限值,六价铬必须单独检测。对于食品接触包装,还必须进行PFAS检测,建议采用"总氟筛查+目标PFAS定量"的分层检测策略,确保满足25ppb单项、250ppb总和和50ppm总氟三项限值。对于可回收性评估,企业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依据EN 13430等协调标准进行评估,出具可回收性评级报告。对于再生料含量声明,需要通过监管链认证和材料平衡计算来验证。在选择检测机构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欧盟认可(如CNAS、CMA、ILAC互认)且具有PPWR检测经验的机构,确保检测报告被欧盟海关和市场监管机构认可。企业还应注意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和代表性,当材料、工艺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检测。建议企业建立检测计划,将检测成本纳入产品成本核算。
日本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以JFSL 370(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为核心,全称是《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标准》,由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并实施。JFSL 370采用"材质分类+规格标准"的模式,对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橡胶、纸张等不同材质分别设定了材质规格(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和溶出规格(有害物质向食品模拟液的迁移限制)。2025年4月,日本对JFSL 370进行了重大更新,将原本"通知级"的要求升格为"强制限值",例如蒸发残渣一律≤30mg/L、双酚A检出限降至0.01mg/L等,并于2025年5月31日结束过渡期。JFSL 370的测试体系有其独特性,例如使用4%醋酸、20%乙醇、正庚烷、水等模拟液,对金属制品要求检测铅、镉溶出量,对橡胶制品要求检测甲醛、等。与欧盟体系相比,JFSL 370在某些方面更为严格,如增加了20%乙醇的测试条件、对婴幼儿用品单独设限、要求金属制品包括焊接部位检测。出口日本的企业需要按照JFSL 370的特定测试方法和限值进行检测,通常由日本食品分析中心(JFRL)等日本认可的机构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