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Waste Regulation,简称 PPWR)将于 2026年8月12日起正式强制实施,并将取代《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PPWD)。法规要求覆盖包装设计、材料安全、可回收性、再生塑料含量、包装化、统一标签、重复使用目标、符合性声明以及生产者延伸责任制(EPR)等多个方面。对于出口欧盟的包装企业、品牌商、生产制造企业、跨境电商及外贸企业而言,PPWR不仅影响包装本身,也将影响产品上市、客户审核、平台运营、清关交付及成员国EPR履约。本文将围绕PPWR的适用范围、核心定义、主要合规要求、程序性义务及出口企业应对路径进行梳理,为相关企业理解法规要求、识别合规风险并制定阶段性应对计划提供参考。
以上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
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和四项重金属的测试,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
相关资讯
再生塑料含量要求是PPWR推动循环经济的核心抓手,法规第11条对不同类型塑料包装的再生料含量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对于一次性塑料饮料瓶(PET瓶),2030年起再生料含量不得低于30%,2040年提高到65%;对于PET材质的接触敏感包装(不含饮料瓶),2030年起不低于30%,2040年提高到50%;对于其他塑料材质的接触敏感包装,2030年起不低于10%,2040年提高到25%;对于所有其他塑料包装,2030年起不低于35%,2040年提高到65%。"接触敏感包装"是指直接接触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敏感产品的包装,这类包装对再生料的安全性和纯度要求更高。再生料含量的计算基于包装中塑料部分的重量百分比,且必须使用消费后回收材料(PCR),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PIR)不计入。企业需要通过监管链认证(如RECERT、ISCC PLUS等)来证明再生料的来源和含量,并在技术文档中留存验证记录。食品接触级再生PET(rPET)目前供应相对成熟,但其他食品接触级再生塑料的供应仍较为紧张,企业需要提前锁定供应链。
重金属限制是PPWR从旧指令94/62/EC中延续并强化的一项核心要求。法规第5条明确规定,所有包装及包装部件中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 VI)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即100ppm)。这一限值适用于包装的每一个均质材料层,而非整个包装的平均值,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将包装拆分为不同的均质材料(如塑料基材、油墨层、覆膜层、胶水层、金属层等)分别进行检测,只要其中任何一层的四项重金属总和超过100mg/kg,整个包装即被判定为不合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六价铬必须单独进行专项检测,不能用总铬含量来推算或替代,因为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毒性差异巨大,PPWR关注的是具有强致癌性的六价铬形态。常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点包括彩色印刷油墨(尤其是红色、黄色颜料中可能含镉和铅)、PVC材料中的稳定剂、金属镀层、某些纸质包装的染料和涂层等。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并建立入厂抽检机制,确保每批物料都符合限值要求。
重金属限制是PPWR从旧指令94/62/EC中延续并强化的一项核心要求。法规第5条明确规定,所有包装及包装部件中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 VI)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mg/kg(即100ppm)。这一限值适用于包装的每一个均质材料层,而非整个包装的平均值,也就是说,企业需要将包装拆分为不同的均质材料(如塑料基材、油墨层、覆膜层、胶水层、金属层等)分别进行检测,只要其中任何一层的四项重金属总和超过100mg/kg,整个包装即被判定为不合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六价铬必须单独进行专项检测,不能用总铬含量来推算或替代,因为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毒性差异巨大,PPWR关注的是具有强致癌性的六价铬形态。常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点包括彩色印刷油墨(尤其是红色、黄色颜料中可能含镉和铅)、PVC材料中的稳定剂、金属镀层、某些纸质包装的染料和涂层等。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重金属检测报告,并建立入厂抽检机制,确保每批物料都符合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