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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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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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管理是PPWR合规的关键环节,因为包装的合规性最终取决于上游原材料的合规性。企业应与所有包装材料供应商签订合规协议,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PPWR要求的材料,并提供材质成分声明和检测报告。对于关键原材料(如塑料树脂、油墨、粘合剂、涂层、纸张等),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四项重金属检测报告,对于食品接触材料还需提供PFAS检测报告。企业应建立供应商审核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质量管控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持续稳定地提供合规材料。对于含氟涂层等需要替代的材料,企业应与供应商合作开发无氟替代方案,并进行充分的性能测试和验证。在再生料方面,企业应寻找具备食品接触级资质的再生料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监管链认证(如ISCC PLUS、RECERT等)和再生料含量验证报告。企业还应建立物料变更管理流程,当供应商更换原材料配方、生产工艺或产地时,需要重新进行合规评估和检测。通过建立稳定、透明、可追溯的供应链体系,企业可以从源头上控制PPWR合规风险。
PPWR设置了清晰的分阶段实施时间表,企业需要根据不间节点提前规划合规工作。阶段从2026年8月12日开始,核心要求包括四项重金属总含量≤100mg/kg、食品接触包装PFAS三重限值、符合性声明(DoC)和技术文档、经营者标识、基础可回收性设计要求,这些是当前最紧迫的合规任务。第二阶段从2028年8月12日开始,统一的包装标签要求正式生效,所有包装必须按照欧盟统一的分类标签标准进行标识,包括材质代码、回收指引等信息。第三阶段从2030年1月1日开始,这是PPWR最具里程碑意义的节点,多项硬性指标生效:所有包装可回收性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塑料包装必须含有比例的再生材料、某些一次性包装格式被禁止、集合包装和运输包装的空隙率不得超过50%。第四阶段从2038年1月1日开始,可回收性门槛提升至B级。第五阶段到2040年,再生塑料含量目标进一步提高。企业应将这些时间节点纳入产品开发路线图,特别是2030年的多项要求需要较长的研发和供应链调整周期,必须提前布局。
韩国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由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MFDS,原KFDA)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和管理,核心是《、容器和包装的标准与规范》。MFDS法规体系与日本JFSL 370有相似之处,都采用按材质分类制定规格标准的模式,涵盖塑料、金属、玻璃、陶瓷、橡胶、纸张、等常见材质。MFDS对每种材质规定了材质试验(如重金属含量、单体残留、蒸发残渣等)和溶出试验(如铅、镉、砷等向模拟液的迁移)的项目和限值。韩国的食品模拟液包括水、4%醋酸、20%乙醇和正庚烷,测试条件根据产品的预期使用温度和时间确定。MFDS不断更新标准,例如对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物质的限制逐步收紧,并新增了对某些新型材料的规定。韩国市场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的监管较为严格,产品通常需要提供由韩国认可实验室(如KOTITI、KTR等)出具的检测报告。MFDS法规与欧盟体系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韩国对某些物质的限量和测试条件有自己的规定,不能直接用欧盟或的检测报告替代。韩国的包装环保要求(如EPR、包装减量化)由环境部的《资源节约及回收利用法》管辖,与MFDS的食品安全法规是两套独立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