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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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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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8年1月1日是PPWR设定的第二个重要升级节点,从这一天起,所有包装的可回收性等级必须达到或B级,即可回收率不低于80%。相较于2030年的C级(≥70%)要求,2038年的标准进一步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许多在2030年勉强达到C级的包装将在2038年面临合规压力。可回收性从70%提升到80%并非简单的线性改进,而是需要在材料选择、结构设计、回收技术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性优化。对于塑料包装而言,需要进一步减少添加剂和色素的使用,提高材料的纯度和均一性;对于纸包装而言,需要减少塑料覆膜和防水涂层的使用,开发可在制浆过程中容易去除的功能性涂层;对于复合包装而言,则需要探索可在回收过程中实现材质分离的创新结构,或者转向单一材质解决方案。2038年的要求看似遥远,但考虑到产品研发周期、供应链切换周期和包装模具的使用寿命,企业实际上只有不到十年的准备时间。建议企业在制定2030年合规方案时就将2038年的更高要求纳入考量,避免短期方案在几年后又被淘汰。
PPWR对一次性包装采取了逐步限制和禁止的策略,以推动可重复使用包装系统的发展。法规第25条和附件V列出了将在2030年1月1日起被禁止的一次性包装格式,主要包括:某些不可重复使用的迷你包装(如酒店里的小瓶装洗发水、沐浴露)、食品和饮料行业中某些不必要的一次性包装、以及增加了材料使用但没有实际功能的包装形式。法规还对餐饮行业的一次性包装设定了可重复使用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和2040年,餐饮场所中可重复使用包装的使用比例分别达到一定百分比(具体比例由各成员国根据欧盟框架设定)。对于饮料包装,PPWR强制要求建立押金返还制度(DRS),所有一次性塑料饮料瓶和金属易拉罐都必须纳入押金系统,消费者在购买时支付押金,归还空瓶时退还押金,以提高回收率。这些政策背后的逻辑是:对于某些使用场景,可重复使用包装比一次性包装更具环境效益,应当通过法规引导和经济激励推动消费模式的转变。企业需要关注自身产品是否在禁止清单内,并提前规划可重复使用包装的替代方案或参与押金返还系统。
PPWR的违规处罚机制是确保法规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具体的处罚金额和措施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确定,但PPWR框架下设定了处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投放不合规包装(如重金属或PFAS超标)、未出具符合性声明或技术文档不全、未完成EPR注册、标签标识不合规、绿色宣称等。对于严重违规,成员国可以采取产品扣留、强制召回、市场禁售等措施,并对责任主体处以罚款。根据欧盟相关指引,罚款金额通常与企业的年营业额挂钩,可达企业年营业额的4%至6%,还可能要求企业承担召回和处置的全部费用。对于屡次违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监管机构可以公开通报其违规信息,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电商平台也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上销售的产品包装不合规,平台可能需要承担下架、罚款等责任。企业应充分认识到PPWR违规的严重后果,将合规工作视为企业经营的底线要求,而非可有可无的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