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以上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
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
相关资讯
(EU)No 10/2011是欧盟针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专项法规,也是塑料食品包装出口企业必须遵守的核心法规。该法规建立了"联盟清单"(Union List),明确列出了允许用于制造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起始物、添加剂和聚合助剂,只有清单上的物质才能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还为清单中的许多物质设定了具体迁移限量(SML),即每千克食品中允许迁移的毫克数,以及总迁移限量(OML)为10mg/dm²或60mg/kg。企业需要通过迁移测试证明塑料包装在模拟食品接触条件下不会超量迁移有害物质。测试通常使用食品模拟液,如蒸馏水(模拟水性食品)、3%醋酸(模拟酸性食品)、10%或20%乙醇(模拟酒精类食品)、植物油或改性聚苯醚(模拟脂肪类食品),根据包装的实际用途选择合适的模拟液和测试条件。10/2011法规还要求塑料材料和制品必须标注"食品接触"标识(如酒杯和叉子符号),并在标签上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该法规自2011年实施以来已多次修订,企业需要关注版本,特别是2024年以来关于双酚A、某些增塑剂等物质的限制收紧。
塑料包装企业在PPWR下面临着有害物质管控、可回收性提升和再生料使用三重压力。在有害物质方面,塑料包装中的色母粒、添加剂、稳定剂可能含有重金属,企业需要对每一批原材料进行管控,特别是彩色塑料包装和PVC材料。在可回收性方面,塑料包装需要尽量使用单一树脂、减少添加剂种类、避免使用难以回收的特种塑料,深色和彩色塑料因会降低再生料品质而在回收体系中处于不利地位,企业应考虑减少着色或使用可在回收过程中去除的颜料。在再生料方面,2030年起不同类型的塑料包装需要含有10%至35%不等的再生料,企业需要建立再生料的采购、验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对于食品接触级再生塑料,目前除了rPET(再生PET)有较为成熟的供应外,rHDPE、rPP等食品接触级再生料的供应仍然有限,价格也高于原生料,企业需要提前规划供应链。再生料的使用可能影响包装的物理性能和外观,企业需要进行充分的测试验证。塑料包装企业应将PPWR视为推动产品升级和差异化竞争的契机,提前布局高回收性、高再生料含量的产品。
PPWR对食品接触包装中PFAS的限制采用了三重限值并行的管控模式,企业必须满足所有三项指标才算合规。项是单个非聚合PFAS物质的限值:任意一种被靶向监测的非聚合PFAS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25ppb(即0.025mg/kg)。第二项是所有靶向非聚合PFAS物质的总和限值:所有被列入检测清单的非聚合PFAS物质的含量加总不得超过250ppb(即0.25mg/kg)。第三项是总氟含量限值:包括聚合PFAS在内的所有含氟物质的总氟含量不得超过50ppm(即50mg/kg)。这三项限值从不同维度对PFAS进行管控:单项限值防止高浓度单一物质的风险,总和限值控制多种低浓度物质的累积效应,总氟限值则作为兜底指标,防止企业通过使用未被列入靶向清单的新型含氟物质来规避监管。如果总氟含量超过50ppm,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机构提供证明,说明氟的来源并非PFAS,否则将被推定为不合规。这种"靶向+总量"的双层管控模式大大增加了企业通过配方调整来规避监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