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以上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
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
相关资讯
塑料包装企业在PPWR下面临着有害物质管控、可回收性提升和再生料使用三重压力。在有害物质方面,塑料包装中的色母粒、添加剂、稳定剂可能含有重金属,企业需要对每一批原材料进行管控,特别是彩色塑料包装和PVC材料。在可回收性方面,塑料包装需要尽量使用单一树脂、减少添加剂种类、避免使用难以回收的特种塑料,深色和彩色塑料因会降低再生料品质而在回收体系中处于不利地位,企业应考虑减少着色或使用可在回收过程中去除的颜料。在再生料方面,2030年起不同类型的塑料包装需要含有10%至35%不等的再生料,企业需要建立再生料的采购、验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对于食品接触级再生塑料,目前除了rPET(再生PET)有较为成熟的供应外,rHDPE、rPP等食品接触级再生料的供应仍然有限,价格也高于原生料,企业需要提前规划供应链。再生料的使用可能影响包装的物理性能和外观,企业需要进行充分的测试验证。塑料包装企业应将PPWR视为推动产品升级和差异化竞争的契机,提前布局高回收性、高再生料含量的产品。
(EU)No 10/2011是欧盟针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专项法规,也是塑料食品包装出口企业必须遵守的核心法规。该法规建立了"联盟清单"(Union List),明确列出了允许用于制造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单体、起始物、添加剂和聚合助剂,只有清单上的物质才能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还为清单中的许多物质设定了具体迁移限量(SML),即每千克食品中允许迁移的毫克数,以及总迁移限量(OML)为10mg/dm²或60mg/kg。企业需要通过迁移测试证明塑料包装在模拟食品接触条件下不会超量迁移有害物质。测试通常使用食品模拟液,如蒸馏水(模拟水性食品)、3%醋酸(模拟酸性食品)、10%或20%乙醇(模拟酒精类食品)、植物油或改性聚苯醚(模拟脂肪类食品),根据包装的实际用途选择合适的模拟液和测试条件。10/2011法规还要求塑料材料和制品必须标注"食品接触"标识(如酒杯和叉子符号),并在标签上提供必要的使用说明。该法规自2011年实施以来已多次修订,企业需要关注版本,特别是2024年以来关于双酚A、某些增塑剂等物质的限制收紧。
检测和认证是PPWR合规的核心证据,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和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所有包装,必须进行四项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总含量检测,检测时需要将包装拆分为不同的均质材料分别测试,确保每一层都符合≤100mg/kg的限值,六价铬必须单独检测。对于食品接触包装,还必须进行PFAS检测,建议采用"总氟筛查+目标PFAS定量"的分层检测策略,确保满足25ppb单项、250ppb总和和50ppm总氟三项限值。对于可回收性评估,企业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依据EN 13430等协调标准进行评估,出具可回收性评级报告。对于再生料含量声明,需要通过监管链认证和材料平衡计算来验证。在选择检测机构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欧盟认可(如CNAS、CMA、ILAC互认)且具有PPWR检测经验的机构,确保检测报告被欧盟海关和市场监管机构认可。企业还应注意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和代表性,当材料、工艺或供应商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检测。建议企业建立检测计划,将检测成本纳入产品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