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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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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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塑料含量要求是PPWR推动循环经济的核心抓手,法规第11条对不同类型塑料包装的再生料含量设定了明确的阶段性目标。对于一次性塑料饮料瓶(PET瓶),2030年起再生料含量不得低于30%,2040年提高到65%;对于PET材质的接触敏感包装(不含饮料瓶),2030年起不低于30%,2040年提高到50%;对于其他塑料材质的接触敏感包装,2030年起不低于10%,2040年提高到25%;对于所有其他塑料包装,2030年起不低于35%,2040年提高到65%。"接触敏感包装"是指直接接触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敏感产品的包装,这类包装对再生料的安全性和纯度要求更高。再生料含量的计算基于包装中塑料部分的重量百分比,且必须使用消费后回收材料(PCR),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PIR)不计入。企业需要通过监管链认证(如RECERT、ISCC PLUS等)来证明再生料的来源和含量,并在技术文档中留存验证记录。食品接触级再生PET(rPET)目前供应相对成熟,但其他食品接触级再生塑料的供应仍较为紧张,企业需要提前锁定供应链。
从长远来看,PPWR不仅是一项需要应对的合规挑战,更是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和提升竞争力的战略机遇。企业应将PPWR合规纳入长期发展战略,而不是仅仅作为一次性的合规项目来处理。在产品研发方面,企业应建立"环保设计"(Eco-design)理念,在新产品开发阶段就考虑可回收性、减量化、再生料使用等因素,从源头上确保产品符合PPWR现在和未来的要求。在技术创新方面,企业应加大对无氟涂层、单一材质复合、高阻隔再生塑料、可降解材料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投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壁垒。在供应链布局方面,企业应与上游材料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环保新材料,锁定再生料供应渠道。在市场拓展方面,企业可以将PPWR合规作为市场差异化竞争的卖点,向客户展示企业的环保承诺和技术实力,争取更多高端客户和长期订单。在组织能力方面,企业应培养专业的合规人才团队,建立持续跟踪欧盟法规动态的机制,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应对法规的后续修订和新要求。通过主动拥抱PPWR带来的变革,企业可以在绿色包装时代赢得先机。
PPWR与GB 4806在监管目标上有相似之处,但在管控范围和重点上存在显著差异。相同点在于:两者都对食品接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设定了限量要求,都要求企业出具符合性声明,都强调可追溯性和供应链管理。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管控范围不同,GB 4806仅关注食品接触安全,而PPWR是一部综合性的包装环保法规,除了食品安全相关的PFAS限制外,还涵盖可回收性、再生料含量、包装减量化、标签、EPR等广泛的环保要求;第二,法律性质不同,GB 4806是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而PPWR是欧盟的直接适用法规,法律效力层级更高;第三,有害物质管控重点不同,GB 4806重点关注迁移量(即物质从材料转移到食品中的量),而PPWR重点关注材料中的总含量(如重金属总含量≤100mg/kg),两者的检测方法和判定逻辑不同;第四,GB 4806没有可回收性、再生料含量等环保要求,而这些是PPWR的核心内容。对于出口欧盟的企业,产品已通过GB 4806检测,也不能自动视为符合PPWR,需要按照PPWR的要求重新进行检测和文件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