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我们总部IQTC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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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FCM研究所是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是国标GB4806系列产品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可以做欧盟PPWR包装法规PFAS、四项重金属测试和制造商DoC编写。我们也是韩国、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产品检测认可的实验室。我们可以根据韩国的MFDS和日本的JFSL370出具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可以用于韩国或日本通关。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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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以GB 4806系列国家标准为核心,这是一套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GB 4806系列采用"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的架构:GB 4806.1是通用安全要求,规定了所有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本要求、迁移试验通则、标签标识和符合性声明要求;GB 4806.2至GB 4806.15分别针对树脂、塑料、橡胶、、金属、玻璃、陶瓷、搪瓷、纸张、涂料、油墨等不同材质制定了具体的安全标准。与欧盟体系类似,GB 4806也关注材料向食品的迁移,规定了总迁移量和特定迁移量的限值,并要求企业通过符合性声明和检测报告证明产品合规。2022年以来,对GB 4806系列进行了大规模修订,更新了许多物质的限量要求,新增了对某些新型材料的规定,并逐步与标准接轨。对于出口欧盟和内销的企业,需要注意GB 4806和欧盟10/2011在允许物质清单、迁移限量、测试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同一份检测报告通常不能满足两套标准的要求,需要分别进行检测和出具声明。
面对PPWR的实施,出口企业的步是进行的合规诊断,摸清家底。企业应梳理所有出口欧盟的产品清单,识别每一种产品所使用的包装类型(销售包装、集合包装、运输包装),并建立完整的包装物料清单(BOM),列明每一种均质材料的成分、供应商、重量比例等信息。根据BOM分析合规风险点:哪些材料可能含有重金属?哪些食品接触包装可能含有PFAS?哪些包装的可回收性评级可能不达标?哪些包装需要在2030年前达到再生料含量要求?第三,评估现有合规文件的完整性,是否已有重金属检测报告?食品接触包装是否有PFAS检测报告?是否已编制DoC和技术文档?是否已在目标市场国完成EPR注册?第四,识别责任主体,明确企业自身在PPWR框架下是制造商、进口商还是分销商,与欧盟客户确认责任分工。合规诊断的结果应形成一份详细的差距分析报告,列出已合规项、待整改项和风险项,并按照紧急程度排序,为后续的合规工作提供清晰的路线图。
综合对比欧盟PPWR、GB 4806、日本JFSL 370、韩国MFDS和美国FDA五大体系,可以发现一个清晰的格局:欧盟PPWR是将食品安全与包装环保整合在同一部法规中的综合性法规,而其他四个体系都是纯粹的食品安全法规,包装环保由各自国家的其他法规另行管辖。在食品安全管控方式上,欧盟(10/2011)、(GB 4806)、日本(JFSL 370)、韩国(MFDS)都采用"正面清单+迁移限量"的模式,即规定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并限制其迁移量,而美国FDA采用"物质审批+暴露评估"的个案管理模式。在有害物质管控上,五大体系都对重金属有要求,但欧盟PPWR是采用"总含量≤100mg/kg"这一统一限值的,其他体系多采用迁移量限值。在PFAS管控上,欧盟PPWR走在最前列,2026年起对食品接触包装实施严格的三重限值,而其他国家也在跟进但进度不一。在环保要求上,PPWR的可回收性分级、再生料含量、空隙率限制等是独有的,其他国家目前没有同等力度的要求。这种差异意味着出口企业需要为不同市场建立独立的合规方案,不能期望"一份报告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