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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11:35:20
周年日后超过 42 天未递交 NAR1 周年申报表、BR 商业登记证过期未续,长期逾期被注册处起诉,下发裁判法院传票。
2. 税局|税务传票收到利得税表拒不申报、长期违规零申报、漏做审计报税,税局检控下发传票;税局拥有 7 年追溯权。
两类传票相互独立,分开立案,需要分别处理销案。
二、置之不理的严重后果缺席庭审=藐视法庭,法院直接缺席判决,罚金大幅加重,案件记录留存公司注册处。
董事留下中国香港司法不良记录;影响中国香港银行开户、新办中国香港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公司银行账户触发风控冻结;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注销等业务。
罚款持续累加;严重情形下董事入境中国香港会有司法风险。
三、传票完整处理流程(可代出庭,董事无需赴港)官方尽调核查调取注册处、税局档案;核对传票案号、开庭日期;区分是年审传票、税务传票还是双案;核算全部行政罚款、欠审、欠报税年度。
补齐前置合规(争取轻判的核心证据)
年审传票:补全历年 NAR1 周年申报、续 BR 商业登记证,缴清注册处全部行政罚款,拿到全套申报回执。
税务传票:补做过往年度做账审计,补递交历年利得税申报,处理税局罚款、税款、滞纳金。
准备应诉全套材料传票原件、公司全套文件、补年审 / 审计报税回执、缴费凭证、逾期情况说明信。
授权代为出庭聆讯委托授权中国香港专业代表出庭,当庭提交整改材料,认罪,争取法庭酌情降低罚金。
缴清法庭罚金,结案销案缴付法院判罚罚金,领取结案回执,案件正式关闭,恢复公司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