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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启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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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7 11:35:25
中国香港公司委托内地律师办理工商登记,必须通过中国委托公证人(中国香港)进行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内地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才会认可。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办理指南与避坑要点:
核心办理条件公证人资质:必须找经司法部任命并年度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普通中国香港律师或国际公证人出具的文书在内地工商部门无效。
面签要求:董事必须亲自赴港面签,或由持牌秘书公司代为安排远程视频见证。公证人必须亲眼确认董事身份及签字真实性,无法完全“零接触”办理。
必备材料清单公司主体文件: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最新周年申报表(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NNC1)、公司章程。
人员与内部文件:董事/股东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董事名册(ROD)、股东名册(ROM)、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授权与决议文件:董事会决议(明确投资内地事项及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指定内地受托人)。
用途说明:必须写明具体城市及使用部门,例如“用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办理流程确认方案与起草:提供中国香港公司名称及投资用途,律师核查公司信息后出具公证书初稿,客户核对决议内容。
面签见证:董事亲赴中国香港律师楼面签,或通过合规的远程视频见证完成签字程序。
公证与转递:公证人核验签字后出具公证书,并递交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领取文件:通常一正一副,邮寄至指定地址,即可用于内地工商登记。
时效与费用参考办理周期:资料齐全通常需 5-7 个工作日(不含快递),部分机构提供加急服务。
文件有效期:一般为 6 个月,建议在有效期内完成内地注册或变更登记。
费用范围:全套公证(含转递)通常在元人民币左右,具体因文件份数、加急需求及律师楼收费标准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