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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启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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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23 11:36:06
根据香港税务局最新规定,凡香港公司收到利得税报税表,该公司未在香港本地发生业务,仍须按要求完成会计记账与审计,并进行税务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聘请持牌核数师:必须委任香港执业持牌的核数师;
执行审计并出具报告:核数师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经签署证实的审计报告;
提交税局:该审计报告作为利得税表的佐证文件,应与填写完整的利得税表一并递交至香港税务局。
若仅递交利得税表而未附审计报告,香港税务局将不予接纳,并会发出通知,要求公司补交由持牌会计师签署证实的财务报告(即审计报告)。
豁免情况:
只有已正式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为“休止不活动状态”(即在公众查册网站显示为“休止状态”),并获税务局批准豁免提交审计报告的公司,才可不附审计报告递交税表。所有香港公司在申报利得税时,均须一并提交经核数师签署的审计报告。
多年未审计的公司:
通常需从公司成立年度起补做所有审计。此类情况在业务笔数少、营业额不大、架构单纯的中小型香港公司中较为常见,审计费用一般为数千元起,具体金额需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评估后报价。
关于海外利得税收豁免:
申请该豁免需满足香港公司的业务及运营(包括销售、采购、技术支持及客户服务等)均不在香港境内进行的条件。根据贵司目前情况,尚不符合申请资格。即便未来符合条件,每年仍须正常进行做账审计。
银行账户相关提醒:
如香港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银行通常会每年进行资料更新,并要求提供最新审计报告。如未能及时提供,可能影响公司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为保障账户运作顺畅,也建议按规定完成做账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