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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启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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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25 11:35:33
一、利得税
征税对象: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并从中获得源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的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
税率:
法团(有限公司):标准税率为16.5%。
非法团业务(独资、合伙):标准税率为15%。
两级制税率(适用于所有企业):
首2,000,000 港元的应评税利润:税率降至8.25%(法团)/7.5% (非法团)。
超过 2,000,000 港元的利润部分:按标准税率16.5% (法团)/15%(非法团) 征税。
注意:关联企业集团只能提名一家企业享受此优惠。
税务年度: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企业可选择其会计年度结算日(年结日)。
应评税利润计算:
总收入(源自香港部分) - 可扣税支出 = 应评税利润
可扣税支出原则:为产生应评税利润而招致的、且与产生该利润直接相关的支出和开支(资本性支出除外)。常见包括:
租金、员工薪金、利息(符合条件)、坏账、维修保养费、商标/专利注册费、符合规定的研发开支、特定捐赠等。
不可扣税支出:资本性支出(如购置固定资产)、家庭或私人开支、税款本身(利得税、预缴税)、非业务相关开支、超过限额的娱乐费等。
税务优惠与豁免:
离岸收入免税:严格遵循地域来源原则,源自香港以外的利润免税(需能证明)。
资本性收益免税:出售资本性资产(如物业、股票、商誉)产生的收益通常不被视为营业利润,不征利得税。
股息收入免税:从其他公司收取的股息通常免税。
特定基金及家族办公室:符合资格的基金及单一家族办公室的管理和交易特定资产(如证券、期货、外汇等)的利润可享利得税豁免。
企业财资中心优惠: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的指明财资业务利润可享优惠税率(通常为正常税率的一半)。
研发开支额外扣减:首200万合资格研发开支可获300%扣税,余额可获200%扣税。
专利盒优惠:源自合资格知识产权的利润(如专利、版权软件等)可享优惠税率(标准税率的五分之一,即法团约3.3%,非法团约3%)。
亏损结转:
亏损可无限期结转,用以抵销未来的应评税利润。
不得向以前年度结转。
集团内公司之间不得转让亏损。
豁免与抵扣项:
主要体现为上述的可扣税支出和特定的税务优惠政策(如离岸收入、资本收益、股息免税)。
购置特定环保设施、节能设备可能有加速折旧或特别扣减。
税务申报时间要求:
税务局通常在每年4月第一个工作日发出利得税报税表。
新成立公司:一般会在开业后约18个月首次收到报税表。
提交期限:
法团:通常在报税表发出日期起计1个月内。
非法团业务:通常在报税表发出日期起计3个月内(一般在7月底/8月初)。
如委托税务代表,可申请延期(通常可延至较晚日期,具体每年税务局会公布延期安排)。
税务申报注意事项:
准确判定利润来源地:这是核心挑战,需仔细分析业务运作(如合同签订地、执行地、客户所在地、风险承担地等)。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妥善保存业务记录: 法律规定必须保存至少7年的业务记录(账簿、凭证、合同、银行记录等),以支持申报和应对税务局查询。
正确区分资本性与收益性支出。
关联交易需按公平原则定价:防止利用转让定价。
按时提交:逾期提交会被罚款甚至检控。
预缴税:税务局会根据上一年度评税利润估算本年利润,要求纳税人分期预缴税款。最终评税时会多退少补。
二、薪俸税
征税对象:任何在香港担任职位、受雇工作或收取退休金的个人,就其源自香港的入息(收入)征收。
税率:采用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纳税人可选择较低者缴税。
累进税率:
首50,000 港元:2%
次50,000 港元:6%
次50,000 港元:10%
次50,000 港元:14%
余额:17%
应缴税款总额不会超过按标准税率就减去免税额后的总入息净额计算的税款。
标准税率:15% (适用于减去免税额后的总入息净额)。
应课税入息:包括工资、薪金、津贴、奖金、佣金、小费、代替假期的薪酬、花红、退休金等。
免税额与扣除项 (可大幅降低税负):
基本免税额:132,000 港元 (2024/25年度)。
已婚人士免税额:264,000 港元 (与配偶合并报税)。
子女免税额: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每名120,000 港元。
在出生年度额外享有:120,000 港元。
供养父母/祖父母免税额: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申请政府残疾津贴:每名50,000 港元。
年龄55至59岁:每名25,000 港元。
需与纳税人同住或由纳税人提供经济支持,且父母/祖父母通常居住于香港。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每名37,500 港元 (需符合特定条件)。
单亲免税额:132,000 港元。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75,000 港元 (适用于纳税人本人、配偶或受养人)。
扣除项:
强制性公积金(MPF)计划或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供款:雇员本人供款部分,上限18,000 港元。
个人进修开支:100,000 港元。
居所贷款利息:100,000 港元(最多20个课税年度)。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100,000 港元(每名合资格长者)。
自愿医保计划保费:每名受保人8,000 港元(纳税人、配偶、子女、父母)。
认可慈善捐款:不少于100 港元,可扣税总额不超过应评税入息或利润的35%。
合资格年金保费及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两者合计上限60,000 港元。
税务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税务优惠与豁免:
非香港来源的受雇收入:若受雇工作全部在香港以外进行,该收入免税(需证明)。
特定政府人员薪酬免税。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免税。
豁免与抵扣项:主要体现为上述的免税额和扣除项。
税务申报时间要求:
税务局通常在每年5月第一个工作日发出个别人士报税表。
提交期限:通常在报税表发出日期起计1个月内(一般在6月初)。
如委托税务代表,可申请延期(通常可延至8月或更晚,具体每年税务局公布)。
税务申报注意事项:
准确申报所有收入:包括兼职、佣金、津贴等。
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如供款收据、学费收据、利息单、捐款收据、租约/按揭合同等,以支持免税额和扣除项申请。
计算最优方案:比较累进税率和标准税率结果,选择较低者。已婚人士需评估合并或分开报税更有利。
“个人入息课税”选择:若纳税人有应课薪俸税、利得税(来自非法团业务)和物业税的收入,可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将所有收入合并计算,可能因免税额和累进税率而降低整体税负(特别是存在业务亏损时)。需在报税表内提出申请。
预缴税:类似利得税,税务局会根据上一年度评税结果要求预缴本年度部分薪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