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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启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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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27 11:30:46
香港公司做账时间及使用场景
一、做账时间要求
首次做账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需在注册日期后的18个月内完成第①年做账审计,并确定第①次年结日(通常建议选择3月31日或12月31日)。
收到税务局下发的首份利得税报税表后,需在3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及填妥的税表。
常规做账
非新成立公司需每年按上年确定的年结日进行做账审计,并在年结日后的1个月内完成申报。
若委托税务代表,可申请延期:
年结日为12月1日-12月31日:可延至次年8月15日。
年结日为1月1日-3月31日:可延至次年11月15日。
亏损公司:可延至次年1月31日。
二、需做账的具体场景
有实际业务经营
包括贸易、电商、代收代付等业务,需提供合同、票据、费用单等资料,逐笔理账并出具审计报告。
银行账户有资金活动
公司银行账户产生流水(如收入、支出),需提供月结单及相关业务凭证进行理账。
收到税务局税表
无论是否盈利,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均需提交审计报告和税表(零申报需满足无业务、无资产等条件)。
合规要求
香港公司法规定,所有公司均需每年编制财务报表并审计,以符合税务申报及商业登记要求35。
三、年结日选择建议
12月31日:适合与内地关联公司合并账务或简化关联交易处理。
3月31日:便于与香港税务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衔接,简化员工薪酬申报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