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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1 11:31:03
由于注销香港公司需要分两步走,需要先获得香港税务局局长下发的「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后,才可以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递交公司注销申请,下面根据不同阶段的注销流程,分别列出相对应的注销申请条件:
1、注销香港公司税务——获取「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的条件:
当香港公司满足以下几项条件时,香港税务局局长就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香港公司注册处受理申请并处理
一般来说,香港公司注册处会在4个工作日内发出信件确认收到注销香港公司的申请。
并且会在宪报刊登关于注销该香港公司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如果在宪报公告刊登后的3个月内没有收到任何反对,则会在宪报刊登另一则公告,宣布香港公司的撤销注册,该香港公司即告解散。会下发已告解散通知书给到香港公司。
这一程序大概需耗时5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