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素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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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和氏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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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1-12 11:32:00
产品详情
本品系由长柄木霉代谢生产的固体粉末或液体制剂,它能水解天然纤维素,生成纤维寡糖,纤维二糖和葡萄糖,本产品为食品级产品,符合相关国际国内标准。

酶 活

1g 酶粉(或 1ml 酶液)于 50 ℃ 、 pH4.8 条件下, 1min 水解底物(滤纸、 CMC 、脱脂棉或水杨素)产生 1μg 葡萄糖的酶量为 1 个酶活力单位 。

纤维素酶(固体)酶活:

滤纸 FPA ≥ 4 万 u/g CMCa ≥ 100 万 u/g C 1 ≥ 3 万 u/g

纤维素酶(液体)酶活:

滤纸 FPA ≥ 1.8 万 u/ mL CMCa ≥ 30 万 u/ mL C 1 ≥ 8000 u/mL C b ≥ 8000 u/mL

使用方法

反应物中,二糖的累积会抑制酶解过程,本品使用温度为 30 ℃ ~ 60 ℃ ,最佳 50°C , pH4.0~5.5 ,最佳 4.8 。一般情况下,加量为底物重量的万分之零点五即可有效,请用户根据试验确定最佳用量。

本品对人无伤害,如不慎沾染皮肤,净水冲洗即可。

贮存包装

一、本制剂固体采用环保纸桶,内用食用聚乙烯袋分装,净重 25Kg / 桶;液体采用食品级聚乙烯桶包装,净重 30Kg / 桶(可按顾客要求实行特殊包装)。

二、本制剂属于生物活性物质,应置于低温、干燥处保存,避免阳光直射和长期与外界空气接触。

产品保质期

本产品在密封、阴凉、干燥环境下保质期 12 个月、 5 -10 ℃ 低温干燥环境中下,保质期 18 个月。本产品因发酵原料、周期等因素,产品颜色稍有差异,不会影响使用效果。

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对食用酶制剂的卫生要求。

检测方法标准

重金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GB8451-87 》。

酶活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 QB/T1803-93 》。

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1804-93 》

宁夏和氏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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