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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03-05 11:12:08
在实际生活中,受理的同居关系纠纷的案件,都是那些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所形成的同居关系,而且基本上都是因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那么是如何处理同居纠纷的呢?
同居纠纷的受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起诉要求离婚的,以94年2月1号为分界线,在此之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应当受理;在此之后的,临平专业的婚姻律师,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应当受理。未补办的,不予受理。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起诉要求离婚的,应当受理,并予以解除。
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予以受理。
离婚纠纷包罗万象,杭州专业的婚姻律师,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专业的婚姻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富阳专业的婚姻律师,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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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当事人所要求的解除同居关系一说,所以当事人如果只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时将不予受理,且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又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另外也面临着子女上学等一系列的问题。故田北鼎律师建议同居男女尽快走进婚姻的殿堂,用《婚姻法》保护自己、家庭、孩子、财产,及时避免同居关系中发生各种难以处理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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