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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05-07 11:55:12
集装箱货物运费计收之Z高运费计收
普通船货物运输中没有Z高运费的概念,货主要求托运多少货,承运人则按该货种所规定的费率收取运费。Z高运费的计收只出现在集装箱整箱货运输方式下,其含义是,即使货主实际装箱的货物容积吨超出箱子规定的计费吨,承运人仍按箱子所规定的计费吨收取运费,铜箔进口,超出部分免收运费。但有些船公司则进一步规定,免收运费的货物以箱内货物低费率的那部分为准
国际海上货运合同的订立及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之
联运中的责任
如海上货运合同明确规定,该合同包括的某一特定部分的运输由承运人以外的某一Z定人履行,该合同也可以同时规定,铜箔进口税率,承运人对这一部分运输期间货物在实际承运人掌管之下,因发生事故造成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不负责任。但是,如果不能在有管辖权的F院对实际承运人提起法律诉讼,则任何限制或豁免这种赔偿责任的规定均属无效。承运人应负举证责任,证明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是由上述这种事故造成的。
如果货物是由实际承运人负责运输的,实际承运人需对货物在他掌管期间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承担责任。
责任限额权利的丧失
如经证明,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是由承运人有意造成这种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做出的行为或不行为,铜箔进口货运,或由承运人明知可能会产生这种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而仍不顾后果做出的行为或不行为产生的,则承运人无权享受责任限额的权利。
如果经过证明,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是由该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有意造成这种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做出的行为或不行为或者由该受雇人或代理人明知可能会产生这种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而仍不顾后果做出的行为或不行为产生的,则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也无权享受责任限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