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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4 16:08:15
1.1【目的】根据《大鹏新区高质量“美丽大鹏”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及新区领导要求,为加强对大鹏新区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范围内房屋安置补偿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期完成大鹏新区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历史遗留建筑处置工作,根据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关于开展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整治示范工程迁工作的函》(深鹏城整函〔2015〕171号),结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1.2【依据】本方案主要依据为:
1.《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府令第292号,以下简称:292号文);
2.《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深圳市府令第102号,以下简称:102号文);
3.《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私房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两规);
4.《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深府函〔2016〕30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5.《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2017年公布的《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基准价格》;
7.《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1.3【原则】1、公平公开、法律优先原则实施补偿安置工作。
2、以“先协商、后征收”原则完成补偿工作。对多次协商,多方协调仍未达成协议的,按房屋征收程序完成补偿工作。1.4【征收主体】龙岗区是本项目的征收主体,委托大鹏新区管理负责本项目统筹协调,新区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负责指导房屋和土地安置补偿工作,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葵涌办事处受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委托,负责房屋和土地安置补偿的测绘、评估、权属核查及协商、签约和房屋拆除、土地移交等具体工作。1.5【适用范围】本方案仅适用于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收补偿工作。规划红线穿越房屋等特殊情况的补偿范围,由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1.6【征收补偿方式】根据“292号文”,本方案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住宅房屋主体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非住宅房屋及房屋以外的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果树花木等均实行货币补偿。1.7【征收补偿内容】1.房屋主体补偿;
2.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
3.搬迁补偿;
4.临时安置补偿;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6.擅改经营性用途适当补偿;
7.临建、构筑(附属)物补偿;
8.房前屋后零星花木果树补偿;
9.置业补助(符合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
10.对按期签订补偿协议,按期腾空、交付房屋的征收奖励。1.8【价值时点】本项目的评估价值时点为2018年9月10日(或按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章 项目概况2.1【征收范围】本项目的征收范围仅限于经过批准的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依据政府文件规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上构筑(附属)物等。详见下图:
自从去年4月,市政府将科学城布局光明以来,光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动科学城建设工作,全区抽调27名处级干部和35名科级干部加入科学城土整工作,当前,科学城土整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截至目前,除信息核查结果确认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外,项目范围内测绘、权属申报、房屋建成时间及户籍信息公示等工作已基本完成。
据悉,光明科学城启动区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体现了延续性和公正性,充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令第2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借鉴光明区以往土地整备相关经验,结合光明科学城启动区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了该方案。
《方案》包括总则、房屋补偿与安置、其他补偿补助、奖励、附则等五大部分。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补偿安置方案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公开,对待每一位被搬迁人都一视同仁。越早签约,巢湖拆迁补偿,奖励越高,越早交房,奖励越高。
此次方案除了奖励补助标准分明,还明确了补偿安置的选房原则。本项目将按照“先签约先交房先选房”的原则确定选房次序,所以,被搬迁人早签协议将会多受益,晚签协议受亏损。
工作人员表示,打造世界科学城是光明的光荣使命,当前正在抓紧推进签约前准备工作,包括完成测绘面积清点表签字及测绘报告出具、信息核查结果确认及公示工作,进行补偿方案培训、补偿方案宣传等工作。
机遇
为建设世界科学城腾挪发展空间
近年来,光明区突出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动力,店面拆迁律师,不断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创新基础逐步夯实。光明科学城的落户更如虎添翼,将推动光明科技创新水平从“跟跑”向“并跑”“领跑”战略性转变。
据介绍,光明科学城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战略节点,处于深港莞惠1小时生活圈内。高标准规划建设光明科学城,是光明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光明科技创新水平从“跟跑”向“并跑”“领跑”战略性转变的重要举措。2018年4月份,市政府决定在光明集中布局大科学装置,建设光明科学城。7月份,六届十次全会上强调“要突出抓好光明科学城规划建设,打造世界科学城”。在光明区一届一次党代会上,会议提出“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科学城”。
作为光明区“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科学城”的重要支撑,光明科学城的落地建设至关重要。光明科学城的落地建设,不仅能提升光明区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发展层级和战略地位,为光明区提供跨越发展、弯道超车的重要战略机遇,还将使光明区未来成为源头创新策源地和创新人才集聚地。
建设世界科学城,土地整备工作先行。工作人员表示,光明科学城对光明未来发展意义重大,能够参加科学城土整这一项目倍感光荣,将尽力做好群众工作,早日完成科学城土整任务,为建设世界科学城腾挪出发展空间。
宣传
科学城土整指挥部印发宣传册加强推广
随着光明科学城项目补偿安置方案今日出炉,光明科学城土地整备指挥部也在今天印发《光明科学城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宣传册》,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推广,充分保障业主利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进度,充分保障业主的利益,光明科学城土地整备指挥部经过充分梳理,在今天印发《光明科学城项目补偿安置方案宣传册》,将广泛派发给业主,帮助业主熟悉相关补偿安置政策。
据了解,该宣传册仔细梳理了各项补偿标准和规定,分门别类地对各种情况进行介绍,让业主能清楚各种情况。同时,该宣传册充分考虑阅读需求,设计简洁明了,以图表说明为主,力争让读者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读懂。
威海市人民关于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意见
环翠区人民,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威海市区(包括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及工业新区苘山镇、汪疃镇,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环翠区政府负责。
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政府负责。
二、市政府成立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
三、市住房保障房产管为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
环翠区政府应确定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环翠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环翠区政府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管委及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审计、物价、城执、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店面拆迁咨询律师,共同做好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和市财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属环翠区建设项目的,由环翠区政府制定;属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店面拆迁补偿律师,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拟定后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
市、区政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
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征收有关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八、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应当进行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九、环翠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环翠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属市级建设项目的,应当报经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房屋征收部门报威海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500户以上或者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评估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由市、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十、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十一、市、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
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国土资源、规划、城执等部门应当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三、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十四、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十五、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用途及取得方式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住宅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非住宅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十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选定的期限为15日。在规定期限内协商不成的,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可组织被征收人采取集中投、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
十七、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申请鉴定。
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由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十八、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使用年限,评估其货币补偿金额。对违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十九、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二十、征收个人住宅,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普通住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45平方米以内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属市级建设项目的,由市政府承担;属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建设项目的,由被征收房屋所在区政府(管委)承担。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超出45平方米增加面积所需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