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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8 12:51:47
代办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法律意见书一次通过,私募及基金管理人备案的要求与新规
代办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法律意见书一次通过,私募及基金管理人备案的要求与新规
鸿扬鼎鑫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经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新规则
2016年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就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等事宜作进一步规范。其中特别要求申请机构应当提交由中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事宜,作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制性要求。鸿扬鼎鑫张经理将通过本文对公告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归纳与梳理。
公告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的要求有以下特点:
1、公告针对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资质要求作出了差异化安排;
2、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3、修改完善了以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方式,扩大了受认可的其他专业资格考试范围,但增列了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的附加要求;
4、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执业培训。
公告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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