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晋商帮助企业管理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发货
- 3天内
- 电话
- 18201018608
- 手机
- 18201018608
- 发布时间
- 2026-01-06 10:05:06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3、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4、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那么除了上诉的材料外,先注册商业保理公司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投资公司持续经营一年以上。投资者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经历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货币形式出资三名金融领域3年以上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完善的内容控制制度,包括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2012年下半年以来,商务部陆续批准了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其它地区亦纷纷制定鼓励政策吸引商业保理企业注册,逐渐形成全国铺开的局面。由于各地区注册便利化程度和政策环境的差异,导致商业保理企业注册地的分布很不均衡,较多选择了东南沿海地区,其中广东(尤其是深圳前海)、天津和上海位列前三位。
目前,全国海南、甘肃和贵州三省仍无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设立。
商务部已批准的试点范围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自贸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自贸区)、重庆两江新区、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和南京地区的企业以及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