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多蓄电池OT9-12 OT系列产品简介:
、产品标准符合性要求
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
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奥特多蓄电池OT9-12 OT系列产品简介体产品检测报告。
三、年度报告提交要求
已列入公告企业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在线提交年度发展报告,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递交纸质材料1份。企业应在年度发展报告中提供完整的配套应用证明材料,同时生产动力电池单体和系统的企业,在统计单体数量时要包含自产自用单体。企业新增产品或研发能力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应的产品信息表、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将按《规范条件》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