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KEYKO蓄电池KT-1270 KT产品系列说明
德国KEYKO蓄电池KT-1270 KT产品系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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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KEYKO电池公司为一家欧洲从事工业电池已经有50多年的制造商,在马耳他,卢森堡,爱尔兰和瑞典均设有办事机构。对不同工业领域的能源问题,我们可以迅捷地提供建议、确认及寻找新的解决方案。我们紧跟电池行业的发展,且永远能找到新的可能性。在欧洲电池能源领域,我们是好的电池制造商。
基于德国KEYKO电池工业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德国KEYKO的专业知识和积累的经验,德国KEYKO为客户提供定制的能源解决方案,涵盖各个行业,包括工业,供应链和物流,电信,IT的高要求的能源需求,国防,建筑业和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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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报系统 (Alarm Systems)
● 有线电视 (Cable Television)
● 通信设备 (Communications E)
● 控制设备 (Control E)
● 计算机 (Computer)
● 电子收款机 (Electronic Cash Registers)
● 电子测试设备 (Electronic Test E)
● 电动轮椅 (Electronic Powered Wheelchairs)
● 紧急照明系统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s)
● 防火或保全系统 (Fire & Security Systems)
● 地理设备 (Geophysical E)
● 海洋设备 (Marine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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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设备 (Medical E)
● 办公室微处理机 (Micro Processor based Office Machines)
● 可携式电影和电视灯光 (Portable Cine & Video Lights)
● 电动工具 (Power Tools)
● 太阳能系统 (Solar Powered Systems)
● 电信系统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s)
● 电视和录像机 (Television & Video Recorders)
● 玩具 (Toys)
● 不断电系统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ies)
● 自动贩卖机 (Vending Machines)
国家有关建筑电气规范和国家消防有关法规,明确指出大型建筑物,特别是公共聚集场合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用于火灾时人员的逃生与疏散。
为强化消防法的贯彻,公安部于2000年7月25日,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消防应急灯具》国家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文,要求各省从2001年1月1日起生产的消防应急灯具必须符合GB17945《消防应急灯具》国家标准。该标准中对用于消防应急照明的应急电源做了明确的规定,指出该电源是消防应急灯具的一部分,必须符合上述国家标准,其产品属消防品必须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方准生产与销售。
为加强消防产品的管制,公安部又于2001年6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部分消防产
德国KEYKO蓄电池KT-1270 KT产品系列说明品实施型式认可管理制度的通知》,把消防应急灯具列入首批实施型式认可产品目录中,要求目录中的产品从2003年1月1日其未获得型式认可证书和认可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
为此,国内许多生产消防应急照明专用电源的厂家都纷纷向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申请进行该电源产品的型式认可。目前在全国各地设计院电气设计者大都按照上述要求选用上述厂家的电源进行设计,各地消防部门也都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消防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通过。违反上述文件要求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是应该设计有消防应急照明的建筑物而没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二是应急照明电源用UPS电源代替,三是应急照明电源用柴油发电机来代替,四是用第二路电来代之,上述电源均以不符合GB17945国家标准而未能通过消防验收,不得开业,最后业主只好重新加装消防应急照明用应急电源(EPS)。
采用EPS电源作为应急照明电源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又由于GB17945标准中规定的消防应急照明的备用时间是90分钟,而不是过去的20、40、60分钟,理由是消防应急照明不仅是为了建筑物内人员在发生火灾时疏散逃生,而且还要为消防人员救援照明,因此达不到备用时间90分钟也属于不符合标准,也不能通过消防验收。全国城市消防部门均严格按此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用于消防照明应急照明电源必须使用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符合GB17945标准的,且具有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的,且贴有型式认可标记的电源产品可使用,其他产品一律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