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mastu蓄电池NPH75-12 NP产品系列说明
Shimastu蓄电池NPH75-12 NP产品系列说明
Shimastu蓄电池NPH75-12 NP产品系列说明
Shimastu蓄电池NPH75-12 NP产品系列说明郑重声明:本公司所售全部蓄电池保证是原厂原装正品,假一罚十,签订合同,并提供增值税发票,38AH以上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三年内免费更换同等型号的全新电池,请广大客户放心采购!
, reliable and stable performance.
Shimastu has more than 350 people including 30 technicians, located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of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Shimastu has been exporting SLA batteries to the world under its own brand "Shimastu" or by OEM orders. Shimastu can produce more than 150,000 units of batteries every month on average and take more than 30 control checks from IQC to FQC. Up to now, Shimastu has been awarded ISO14000, UL and CE certificates.
1、过负荷保护电器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电器安装处的短路电流值,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6.3条第1款的要求。
2、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B≤In≤IzI≤1.45Iz式中IB——线路的计算负荷电流(A);
L——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I2——保证保护电器在约定时间内可靠动作的电流(A)。
当保护电器为低压断路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3、对于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当采用一台保护电器保护所有导体时,其线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工。)应为每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体的材质、截面、长度和敷设方式均应相同;
2)线路全长内应无分支线路引出。
Shimastu蓄电池NPH75-12 NP产品系列说明1、应急照明集中EPS应急电源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
2、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设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幵关),不应设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
3、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显示主电电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
4、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主电和备电不应同时输出,并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转人应急状态,且应设只有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该按钮启动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受过放电保护的影响。
Shimastu蓄电池NPH75-12 NP产品系列说明5、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每个输出支路均应单独保护,且任一支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工作。
6、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应能在空载、满载10%和超载20%条件下正常工作,输出特性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7、当串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等于12V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对电池组分段保护,每段电池(组)额定电压不应大于12V,且在电池(组)充满电时,每段电池(组)电压均不应小于额定电压。当任一段电池电压小于额定电压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相应的部位。
8、应急照明集中EPS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
故障条件如下所述:a)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b)应急输出回路开路;c)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
EPS应急电源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的后备电源,EPS是其发展而来的消防产品,在使用中要加以正确的运用和维护,否则将对电力系统的稳定带来不可估算的后果。在安装调试好EPS电源之后必须对其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进行仔细的检查。以下是EPS消防应急电源现场检查项目、技术要求、不合格情况等的判断方法。
一、检查项目技术要求不合格情况描述:
主要部件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使用的电池的制造厂、型号和容量等应与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描述的一致。使用的电池与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所描述的不一致。
功能检查在主电源故障情况下,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应能按标称的额定输出容量为消防设备供电,使由其供电的所有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由其供电的消防设备不能处于正常状态。
二、检查方法:
(1)主要部件检查。对照检验报告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所使用的电池的制造厂、型号和容量。
(2)功能检查。确认消防设备应急电源与由其供电的消防设备连接并接通主电源,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断开主电源,观察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和由其供电的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了解了EPS应急电源进场的这判断规则,对于每个涉及到操作人员都是非常有益的,因为从初期设计,到后期的安装,都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些问题,让整个消防项目更顺利的得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