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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9 15:25:45
如今,政府部门的任务就是提供公平、透明、统一的物流法制环境,为物流企业能够在市场中充分发挥实力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这将对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即公司法人无犯罪记录。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3、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
4、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快递服务人员和使用人人身安全、使用人信息安全的制度,符合国家标准的各项安全措施,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应当以自营方式提供代收货款服务,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资金结算系统,并明确与委托方和收件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具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网络和运递能力;
(2)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须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查询服务,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查询服务外,还应当有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
(3)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