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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胜和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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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06-12 07:48:42
使用单建式人防工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使用义务,签订《工程安全使用协议》、《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接受工程投资者、管理者、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及消防、安监等专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确需对单建式人防工程进行必要装修的,工程使用者应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报经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方可进行装修施工。装修期间,工程使用者必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安全作业、文明施工。
单建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的内部分隔,必须服从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要求。工程使用者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占道经营,有人时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二)
第七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应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科学预测城市发展的需要,坚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方面规划,分步实施,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实行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互相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配合。
第八条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九条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依据《 城市规划法 》的规定进行审批和调整。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由城市人r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后,报城市人r民政府批准。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市人防办审核批准后办理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手续,建设单位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易地建设费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
1.按本通知第三条第2点所定标准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问题,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顺德人民防空工程公司,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市人防办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