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
- 湖北大掌柜会计代账有限公司
- 电话
- 0717-6939902
- 手机
- 13997687593
- 发布时间
- 2019-08-05 14:31:49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代理记账业务工作程序:
a. 鉴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指派专人上门指导,根据公司情况,设立公司账簿,进行建账初始化;
c.指导出纳完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贷收发存明细账;
d.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
如果您这边有代理记账的需要,欢迎咨询湖北大掌柜会计代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