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一初泽企业管理
一、变更上交:企业申办变更登记,需向企业申办单位机关上交如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变更注册登记申请;(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可能用来决定;(3)国家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管理总局特定要求上交的其它材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关系修改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要么企业章程修正案。变更办理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估计国务院来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准许的,还需向公司申办登记单位上交相关批准资料。(4)关系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5)变更后出资人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阐明。
二、变更登记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企业营业执照正隐藏关卡;6.变更登记审查表;7. 公司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以下按状况上交:1.产权证明及无偿采用阐明(租赁契约);2.法人信息表(法人变更) 签字、盖章;3.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金变更) 签字、盖章;4.股权赠送(出让)契约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务交税;5.关系证明;6.实缴报告(注册资金变更、缩小设立的上交在报纸上刊登企业减少注册资金公告的有关证明和企业债权清偿或债务担保的申明并签字盖章);7.经营范围变更关系提前办理许可的,上交前置许可复印件;8.变更事项关系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资料或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签字、盖章;9.新出资人或发起人的身份丨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各地申办要求都存在差异各有不同,具体请以真正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