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R蓄电池RA12-65 RA系列技术参数
RITAR蓄电池RA12-65 RA系列技术参数
瑞达RITAR蓄电池应用领域与分类:
免维护无须补液; UPS不间断电源;
内阻小,大电流放电性能好; 消防备用电源;
适应温度广; 安全防护报警系统;
自放电小; 应急照明系统;
使用寿命长; 电力,邮电通信系统;
荷电出厂,使用方便; 电子仪器仪表;
安全防爆; 电动工具,电动玩具;
独特配方,深放电恢复性能好; 便携式电子设备;
无游离电解液,侧倒仍能使用; 摄影器材;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所有电池 太阳能、风能发电系统;
符合国家标准。 巡逻自行车、红绿警示灯等。
瑞达RITAR蓄电池的维护保养要点
1、蓄电池组维护通道内应布置绝缘垫。
2、不同厂家、不同容量、不同型号的蓄电池严禁在同一系统中使用。
3、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补充充电电压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进行。
4、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均衡充电:一般情况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均充(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以其产品技术说明书为),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C10。
//www.sbb-batterygw.com
//www.ntcca-xdc.com
//www.lapater-xdc.com
//www.defuli-battery.com
//www.sailite-battery.com
第六条同一企业法人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1),并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提交本厂区或生产车间的规范公告申请。
第七条同一铅蓄电池生产厂区内有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铅蓄电池企业时,RITAR蓄电池RA12-65 RA系列技术参数所有企业必须同时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并同时进行现场审核。
第三章申请、审核及公告程序
第八条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按自愿原则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填写《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从事商品极板生产或外购商品极板进行组装的,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极板销售或采购记录(销售、采购记录格式见附2、3,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需附相应进出口证明)。
第九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规范条件》,对申请规范公告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征询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初审意见,并填写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第十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初审符合RITAR蓄电池RA12-65 RA系列技术参数《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