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保险代理牌照全国性带网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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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5: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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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保险代理牌照全国性带网销许可 李晓
 
办理不成功 不收任何费用 全额退款
 
 
  从2015年10月已经开放注册保险经纪牌照及资质,但目前看注册门槛较高,需要实际出资5000万,并具备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注册困难重重,我们仍可协助您办理注册手续并申请保监会许可的资质,如果您不想进行新设立也可选择进行收购,我公司资源丰富,现有北京、上海、河北多区域的公司,注册资本均在1000万,公司干净,资源真实可靠,法人直接委托转让,经营范围为:全国性经营,有意者欢迎来我公司实地考察,
 
  转让以下几家保险经纪和保险代理公司:
 
  转让5000万保险经纪公司(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注册地址: 朝阳区
 
  注册资本: 5000万
 
  实收资本: 5000万
 
  注册时间: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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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5000万保险经纪公司(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注册地址:海淀区
 
  注册资本:5000万
 
  实收资本:5000万
 
  注册时间:2009年
 
  -
 
  转让200万保险代理公司(北京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
 
  注册区域:朝阳区
 
  注册资本:200万
 
  实收资本:200万
 
  注册时间:2008年
 
  -
 
  转让5000万保险代理公司(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
 
  注册地址:海淀区
 
  注册资本:5000万
 
  实收资本:5000万
 
  注册时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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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要求与条件:
 
  (一)保险经纪机构可以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 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低限额;
  3、 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 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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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 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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