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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4 11:23:09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成员国间可通过马德里国际组织选定其他成员国的商标注册方式。 截至2013年8月份,台湾商标注册申请流程,马德里商标国际组织成员共92个国家,商标,已涵盖世界大部分主要国家或地区。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的特点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优点:
1、省钱:申请人将注册费用通过马德里国际局缴纳至各国,不需通过各国的代理机构完成,注册费大大低于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
2、省时:申请人自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即可取得《国际商标注册证》。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审查完成。
3、省事:申请人可用一份中文申请书选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的缺点:
1、受理日延后: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需由原属国形式审核,审核时间并无申请日,可能引起抢先注册。
2、无注册证书:马德里国际注册只下发《国际注册证》及成员国保护通知。
3、申请信息固定:申请人名义地址、商标图样、保护产品必须与原属国注册或申请一致。
4、“中心打击”原则:从国际注册日起五年内,原属国商标的效力将影响马德里国际注册效力。
5、注册范围有限:马德里成员国目前仅92个。
发明创造: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成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是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的形式或者书面的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应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专利局的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书面形式:拿着申请文件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递交给工作人员;
商标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不合格转让问题
所谓不合格转让注册商标,商标保护与公司注册的分别,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权利所有人同意,而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的转让。
(2)无效转让问题
所谓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并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根本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
(3)部分转让问题
所谓部分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利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地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4)隐瞒被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
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他人使用,香港商标续展,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问题,使得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的实际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