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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9-10-22 19:37:00
工业企业领域
1、矿山尾矿与矿山固废: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21项明确规定,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类,处理处置方式应优先选择采i矿坑、塌陷区进行回填。
在新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第6部分明确提出,金属矿、非金属矿和煤炭采选过程中直接返回采空区的符合GB18599中第I类一般固体废物的采i矿废石、尾矿和煤矸石,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
矿山固废如果混入了其他危险废物的,其危险特性有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开展属性判定;另一种情形,提金采选(该工艺早已列入国家明令禁止与淘汰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尾渣、含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固废与危废一字之差,但是区别却非常大。一般固废的处理,企业在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可以依法自行贮存、运输、处置;但是一旦被确定为危废,危废处置标准,企业必须将其交给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机构来进行无害化处理。那么如何正确处理危废呢?跟着危险废物处理公司一起来了解一下。
??危废处置七要素:
??1. 危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 危废收集:危险废物需要使用专门容器来根据成分进行分类收集。
??3.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选址要合理,并且需要有防腐、防渗与防漏措施及废气、废水收集设施。
??4. 危险废物的包装材料不能与危险废物进行相溶和反应。
??5. 企业需要有符合规定的标签和标识,不得擅自倾倒与堆放危险废物。
??6. 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及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申报。
??7. 企业需要有清晰、详细的台账、五联单执行情况,企业需要有齐全的转移手续对危险废物进行交换转移。